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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本港脊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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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国麟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回覆:

问题:

  政府于二○一一年表示,没有充分理据在劳工法例下承认由脊医签发的医生证明书(俗称「病假纸」),但会进行更全面的调查,以评估脊医治疗在本港的普及程度。政府亦表示,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没有计划增设脊医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调查的详情及现时的进展为何,以及预计何时公布调查结果;当局会否在完成调查后,重新研究在劳工法例下承认脊医签发的病假纸;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政府曾表示:「医管局会按社会大众对不同医疗服务的需求,考虑新的服务和设施」,是否知悉医管局有否清晰的准则和指标,以决定增设哪些新的公营医疗服务;若有,详情为何,以及医管局有否评估公众对脊医服务的需求是否日趋上升;若评估结果如此,医管局会否重新考虑增设公营脊医服务;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当局有否积极推动在劳工法例下承认脊医签发的病假纸的工作(例如,协助或鼓励脊医管理局早日落实保存医疗纪录的制度及制订签发病假纸的指引等),使需要脊医治疗的病人不会因脊医签发的病假纸不获承认而却步,并促进脊医服务的发展;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曾于二○一一年仔细研究应否在劳工法例下承认由脊医签发的医生证明书的报告,在经全面了解本地脊医情况、相关调查、其他地区经验和有关人士意见后,认为尚未有充分理据在劳工法例下承认由脊医签发的医生证明书。然而,为了能更全面了解市民对脊医的认知及使用脊医治疗的最新情况,政府委托政府统计处(统计处)进行一项更全面的调查,以评估脊医治疗在本港的普及程度。

  就李国麟议员问题的三个部分,我现答覆如下∶

(一)劳工处参考了脊医业界及相关人士就上述调查提供的意见后,与统计处订定有关的主题性住户统计调查问卷,而调查的访问工作已于二○一二年第四季进行,统计处现正就有关的统计调查数据进行核实、整理及分析,预计可于二○一三年下半年公布调查结果。

  政府除了参考上述调查结果外,亦会因应脊医的发展情况、普及程度、市民对脊医的认知和接受程度、相关人士及机构的意见和关注、有关配套是否齐备,以及其他地方的经验等,作多方面和多角度的考虑,并按香港的实际情况去作整体评估有关课题。

(二)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为市民提供全面的西医服务,以及协助非牟利团体提供有限度的中医服务。现时,医管局的普通科医生、骨科医生和专职医疗人员(例如物理治疗师和职业治疗师),透过跨专业团队为患有肌骨疾病的人士提供所需服务。脊医所治疗的健康问题已经包括在医管局现时的服务范围内,因此,医管局暂时并没有计划增设属另类疗法的脊医服务。

  一般来说,医管局在考虑采纳新的医疗服务时,会以善用公共资源为原则,慎重研究该项服务的需求、成效、医学实证、国际基准、人手情况和成本效益。医管局亦会探讨加强现时所提供的服务,以期更有效应付需求。当有关临床人员对发展服务达成共识,以及经医管局的总监会议通过支持有关建议后,医管局会透过周年计划的既定机制,决定推行各项服务计划的优次。

(三)政府在研究应否在劳工法例下承认由脊医签发的医生证明书的报告时已向业界转达公众关注脊医的问题,当中包括保存医疗纪录的重要性及制订签发病假纸指引的需要等,而业界亦很重视及明白报告所提及的关注事项及建议,并正积极完善其业内守则。另一方面,香港脊医管理局已成立专责小组制定和草拟有关签发病假指引,并检讨「注册脊医专业守则」,包括考虑加入有关处理医疗记录的条文。当小组完成有关工作后,会将建议呈交脊医管理局考虑。此外,脊医业界会继续举办各类宣传和推广脊医治疗的活动,以增加市民对脊医的认识,并鼓励脊医持续进修以提升其专业性。

  政府一直与脊医业界及相关人士和机构保持沟通。除了曾就新一轮脊医治疗的统计调查邀请业界提供意见外,政府亦会继续与业界保持联系和跟进有关事项,并密切留意脊医在香港及其他地区的最新发展情况。



2013年2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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