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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将审议一项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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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将於本星期三(二月二十日)上午十一时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举行会议。在会议上,议员将审议一项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的议案。
  
  该项议案将由何秀兰提出,内容为:「本会委任一个专责委员会,以调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先生声称,曾获3位专业人士就其山顶贝璐道4号的4号及5号屋的违例建筑物提供意见,是否涉及虚假或失实陈述;以及梁先生参选2012年行政长官选举时,有否作出不当承诺,以换取选举委员会委员的支持;而该专责委员会在执行其职务时获授权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382章)第9(2)条行使该条例第9(1)条所赋予的权力。」
  
  汤家骅将提出一项有关落实双普选的议案。内容为:「本会促请特区政府尽快就落实双普选展开广泛谘询,以及在行政长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政改报告前,让广大市民有足够时间讨论报告的内容。」
  
  卢伟国、范国威、刘慧卿、黄毓民及郭家麒将分别就汤家骅的议案动议修正案。
  
  议员亦会辩论一项有关保障职业安全的议案。该议案将由潘兆平提出,内容为:「鉴於本港未来有更多的大型工程展开,但建造业的致命工业意外数字持续高企,本会促请政府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职业安全。」
  
  李卓人、邓家彪及单仲偕将分别就潘兆平的议案动议修正案。
  
  此外,梁君彦将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一项拟议决议案,议决就二○一三年一月三十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2年个人资料(私隐)(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的修订期限延展至二○一三年三月二十日的会议。
  
  梁君彦亦将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三项拟议决议案,议决就二○一三年二月六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公司(公司名称所用字词)令》;《公司(披露公司名称及是否有限公司)规例》;《公司(会计准则(订明团体))规例》;《公司(董事报告)规例》;《公司(财务摘要报告)规例》;《2013年证券及期货(合约限量及须申报的持仓量)(修订)规则》;及《〈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生效日期)公告》的修订期限延展至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的会议。
  
  其他议案方面,食物及徖生局局长将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动议一项拟议决议案,议决批准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於二○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订立的《2013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规例》;及《2013年毒药表(修订)规例》。
  
  法案方面,《2013年信托法律(修订)条例草案》及《2013年区议会(修订)条例草案》将会提交立法会作首读及二读,有关的二读辩论将会中止待续。           
  
  在会上,议员又会就不同政策范畴向政府提出二十项质询,其中六项要求当局作口头答覆。
  
  公众人士可透过立法会网页(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会议的议程。谨请注意,有关的议程可能会作出修订,请参阅立法会网页内关於是次会议议程的最新情况。
  
  欢迎市民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公众席旁听会议;如欲预留座位旁听会议,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3919 3399,座位先到先得。市民亦可透过立法会网页的「网上广播」系统,即场收看或收听会议。



2013年2月1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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