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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环保法令以规管于大小磨刀以南附近新污染泥卸置坑进行的倾倒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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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二月十五日)刊登宪报,制定《2013年海上倾倒物料(豁免)(修订)令》(修订令),把位处大小磨刀以南面的指定海床纳入规管。

  该指定海床是一个新污染泥卸置坑,有关的海床将被纳入《海上倾倒物料(豁免)令》附表2内。环境保护署发言人说:「任何人士如有意于该新污染泥卸置坑倾倒物料,必须事先向环境保护署署长申领许可证。」

  「修订令符合《海上倾倒物料条例》的立法原意,即透过规管海上的倾倒作业,以达致保护海洋环境的目的。」

  发言人补充:「此修订亦使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1972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伦敦公约)》的责任,并与有关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国际惯例保持一致。」

  修订令将于星期三(二月二十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如修订令获得立法会通过,将于二○一三年五月一日起生效,以配合新污染泥卸置坑自本年六月起分阶段开始运作。



2013年2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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