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在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会议就二○一二/一三至二○一六/一七公营房屋建设计划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今日(二月八日)在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会议就二○一二/一三至二○一六/一七公营房屋建设计划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我很高兴向委员介绍二○一二/一三至二○一六/一七年度五年房屋委员会的公营房屋建设计划。

  根据房委会的公营房屋建设计划,我们会在二○一二/一三至二○一六/一七年度的五年期内,合共兴建约75 000个新公屋单位。在过去几个月,我们全部完成土地配对工作,确保落实目标。不过,面对庞大的公屋需求,我们希望在首个五年期间进一步增加建屋量。就此,我们会争取将两个原属下一个五年期的公屋项目提前一年完成,总共涉及3 400个单位。换言之,提前完成这两个项目,可令公屋单位数目在未来这五年期内,由原本计划的约75 000个增加至79 000个。与此同时,我们仍会继续努力,就各项公屋工程寻找加快流程的空间。

  至於二○一六/一七年后的项目,大多现正处於初期规划及设计阶段,而且会受多项因素影响。不过,为了达致行政长官於《施政报告》提出的目标,我们会尽快完成这些公屋项目,并由二○一八年起的五年期内,兴建至少100 000个公屋单位。

  在居屋方面,首批六个居屋项目分别位於沙田、荃湾、葵青及元朗。房委会现正为这些居屋单位进行相关筹备工作,并会在今年年中动工。此外,我们已经确定了足够土地,由二○一六/一七年起的四年内落成共17 000个居屋单位。

  我们亦会尽量利用现有土地的发展潜力,并继续与相关政府部门紧密协调,在不影响环境质素的情况下,尽量争取放宽地积比率及高度限制,「地尽其用」,以最具成本效益及可持续的原则兴建公营房屋。

  主席,尽早建成公营房屋的关键,取决於前期工作是否能缩短,以及是否能顺利争取到区议会和地区人士的支持。因此,我们会在这些方面作更大的努力,以求可把过去一般需时七年的工作流程缩减至五年内完成。

  以下的时间,我交给房屋署副署长冯宜萱女士介绍有关於建造流程的情况,我们欢迎各位委员提出问题和意见。多谢主席。



2013年2月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