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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宵市场反非法劳工行动拘二十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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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联同警务处及劳工处一连两天(二月六及七日)於全港年宵市场展开一连串打击非法劳工行动,行动至今,共拘捕十五名非法劳工及七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人士。

  「冠军行动」於昨日(二月六日)进行,共搜查了三个位於维多利亚公园年宵市场的目标地点,在行动中,执法人员共拘捕了四名非法劳工及两名涉案雇主。被捕的四名非法劳工为两男两女,年龄介乎十六至三十一岁。同时,两名女子因涉嫌聘用非法劳工而被捕,年龄介乎三十五至四十三岁。

  另外,今日(二月七日)执法人员再搜查了七个年宵市场的目标地点,包括维多利亚公园、旺角花墟、黄大仙、观塘、沙田、葵涌及荃湾的年宵市场,共拘捕了十一名非法劳工及五名涉案雇主。被捕的十一名非法劳工为七男四女,年龄介乎十八至四十九岁。同时,五名女子因涉嫌聘用非法劳工而被捕,年龄介乎三十四至五十六岁。

  所有非法劳工现正被羁留调查。行动仍然进行中。

  入境处发言人称:「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两年。」

  发言人呼吁雇主切勿聘用非法劳工,并强调任何人士如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亦属违法。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三十五万元及监禁三年。同时,如求职者没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话,雇主亦必须查阅他/她的身份证或有效旅行证件,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五万元及监禁一年。为了遏止雇用非法劳工,高等法院曾於二○○四年颁布判刑指引,指出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属严重罪行,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须被判即时入狱。入境处会继续联同其他执法部门采取有效行动打击有关罪行。



2013年2月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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