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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香港专利制度未来路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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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二月七日)公布香港专利制度发展的未来路向,要点如下:

* 设立「原授专利」制度,把实质审查工作外判予其他专利当局,同时保留现行的「再注册」制度;

* 保留短期专利制度,并作出适当的优化;及

* 长远而言,设立全面的制度规管专利代理服务,并分阶段达到该目标,及制订适当的过渡措施。

  为确保香港的专利制度能继续切合现今需要,并有助香港发展成为区内创新及科技枢纽,政府在二○一一年十月对专利制度展开全面检讨并作公众谘询。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在同月委任了香港专利制度检讨谘询委员会(谘询委员会),专责就有关事宜提供意见。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说:「谘询委员会仔细考虑了回应者对谘询文件的意见及所有相关因素后,於二○一二年十二月就本港专利制度的定位向政府提交报告书,并获政府接纳。」

  「谘询委员会经详细考虑公众意见,和香港的创新愿景后,认为发展『原授专利』制度,具有长远的策略意义。」

  根据谘询委员会的分析,设立「原授专利」制度可显示政府致力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发展一个与各先进经济体系看齐的专利制度,亦可以自行决定可享专利性的要求和标准,以及审批的程序等,尽量切合香港本身的发展需要。

  发言人说:「再者,『原授专利』制度可有助培育和吸引人才、促进专利代理业务的增长,及为理工科的毕业生提供更多出路。」

  发言人又表示,在发展「原授专利」制度的同时,现时的再注册制度会继续并行。

  他说:「再注册制度行之有效,受保护的专利质素很高,公众谘询中大部分意见亦支持保留。」

  至於针对商业寿命较短产品的短期专利制度,谘询委员会建议保留,并作出若干改善措施,例如要在诉讼前作实质审查,以防止滥用。

  在专利代理服务业方面,很多设有「原授专利」制度的地区,都以立法形式规管。谘询委员会建议,长远而言,香港应以设立全面的制度规管专利代理服务为最终目标,但须分阶段实行,期间可以制订适当的过渡措施,以作为「原授专利」制度的配套。

  发言人说:「政府支持谘询委员会提出对进一步发展专利制度的策略性建议。下一阶段,我们会继续与谘询委员会商讨,以制订具体的实施计划。」

  政府将於二月十九日在立法会工商事务委员会会议向议员作出简介,相关文件可於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网页下载(www.cedb.gov.hk/citb)。谘询委员会的报告书亦可於该局或知识产权署网页(www.ipd.gov.hk)下载。



2013年2月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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