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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四题:网上交友相关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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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署理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日(二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刘皇发议员的提问的答覆:

问题:

  网上交友日趋普遍。据报,越来越多不法之徒藉社交网站结交女性朋友(当中有不少是未成年女童),然后对她们进行讹诈和恐吓,甚至性侵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五年,警方接获上述类别的罪案报告数目,当中的受害女性人数及年龄分布为何;

(二) 过去五年,因该等罪案而被拘捕、检控及定罪的人士数目分别为何,以及定罪者被判处的刑罚为何;及

(三) 当局会否开展更广泛的宣传,提醒女性在互联网上结交朋友时,防范各种陷阱;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及二) 青少年和儿童使用互联网日益普遍,他们不但透过电邮、社交网站、通讯软件与认识的人联络,亦会以这类途径进行网上交友。近年,有不法之徒以网上交友为名侵犯受害者,涉及罪行包括强奸、非礼、刑事恐吓或诈骗等。

  在二○○八至二○一二年的强奸、非礼、刑事恐吓或诈骗的案件数字载列于附件表一。而当中女受害人在网上认识犯案人士的个案数字载列于附件表二,但警方并没有备存这些案件的拘捕、检控及定罪的分类数字。

  从附件中数字可见,经网上认识犯案人士的性罪行个案中,受害者大部分为未成年少女。我们留意到这一类的案件的犯案手法层出不穷。举例,曾有少女因为误信网上招揽模特儿的广告后与歹徒见面,被拍下裸照后再遭非礼。亦有少女被网友诱骗提供性服务,而对方则收取佣金。更有少女因为误信一名男网友为女医生而将自己的裸照传送对方作诊治,其后被该男子威胁公开裸照,迫受害人进行性交。亦曾有女事主在网上倾谈期间,应对方要求裸露身体,最后遭勒索。

(三) 针对青少年及儿童被网上认识的人士诱骗及性侵犯的情况,政府不同部门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宣传和预防有关的罪行。

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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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非常关注从网上认识而诱发成性罪行的情况,特别是涉及未成年少女成为犯罪目标的案件。除了透过侦查及检控,予以积极打击外,警方亦加强教导青少年如何保护自己,以免成为性罪行的受害者。

  为提高广大市民对网上罪行,包括性罪行及诈骗案的认识及警惕,警察公共关系科多次在警讯节目内播放有关网上交友陷阱和网上骗案的情境节目。当局亦制作了多套题为「提防网上骗案」、「时刻审慎 提防网上罪行」、「提防电脑罪行」等的宣传短片,在电视台及网站播放。警方亦已透过各主要网站,宣传个人安全及防范性侵犯的信息。扑灭罪行委员会把「防范性侵犯」列为二○一二至二○一三年度灭罪宣传运动的其中一个主题,加强对市民作出有关预防性侵犯的宣传。

  此外,警方的学校联络主任亦积极向中小学生传递正确的性观念,加强他们对性罪行的认知,以及保护自己的意识和技巧。除了在全港各学校及各类型的消闲地点张贴宣传横额及派发个人安全的宣传品,学校联络主任亦在学校向教师及社工举行讲座以提升他们相关的知识。在二○一二年,学校联络主任联同各区防止罪案组,已在各区学校内举行超过680场有关性罪行的讲座及座谈会,约共19万名中小学生出席。于二○一一/二○一二学年,以及今个学年,警方在全港一千多间中小学推行以「网上虚拟、交心不宜,初初相识、保持警惕」作为口号的活动,向学生传达小心网上活动的信息,呼吁学生提高警觉,以免误交损友。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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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教育方面,教育局亦透过学校课程和各种学习活动推行性教育及帮助学生培养正面的价值观和态度,协助他们学习保护自己、驾驭网上友谊、提防网上色情陷阱及其他潜在危机等。

  教育局经常与不同的机构及专业人士合作举办教师专业培训课程,并制作网页或不同题材的网上学与教资源,支援学校推行性教育。

社会福利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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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社会福利署在二○一二至二○一三年度的宣传运动以预防儿童及青少年性侵犯为其中一个宣传重点,并于二○一二年九月至十二月期间在互联网推出短片及故事板创作比赛,希望加强儿童及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避免他们堕入性侵犯陷阱,及提醒他们若有需要应即时寻求协助。

  虽然各政府部门已经积极透过各类宣传教育方法预防及打击该等网上罪行,但最重要的仍然是青少年本身的防罪和保护自己的意识。我呼吁年轻的朋友,在网上或透过社交媒体结交朋友时,必须要提高警惕,更不要单独与陌生人约会。除了有被性侵犯的风险,亦有机会招致金钱损失,包括被欺诈或打劫,以及损害人身安全等。我亦希望家长能多与子女沟通,帮助他们建立良好的价值观,积极与他们讨论网上交友要小心的地方,以防止子女成为网上交友相关罪行的受害者。



2013年2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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