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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幼稚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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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家洛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吴克俭的书面答覆:

问题:

  行政长官在2013年的《施政报告》中宣布,教育局正成立专责委员会,研究推行免费幼稚园教育的可行性。关於现时全港幼稚园的数据,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幼稚园的学额及学生人数,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

(二)幼稚园教师的人数及按学历(学士学位、文凭或幼儿教育证书)划分的分项数字;

(三)每个区议会分区的幼稚园数目,以及按幼稚园(i)属半日制或全日制、(ii)属私营或非牟利、(iii)其校舍属办学团体的自置物业或租用物业、(iv)校舍的业主是政府、非政府机构或私人业主,以及(v)其校长会否在3年内届退休年龄划分的分项数目;

(四)私营及非牟利的幼稚园去年的平均学费、平均杂费,以及平均在学券计划下获得的学费资助额分别为何;

(五)是否知悉校舍属租用物业的幼稚园的平均每月租金开支及平均租约年期;及

(六)会否在政府网站公布每间幼稚园的详细资料(包括幼稚园的名称、地址及上述第(一)至(五)项的有关资料)?

答覆∶

主席:

(一)2012/13学年按区议会分区划分的幼稚园学额及学生人数载於附件一。

(二)根据学校提供的资料,拥有幼儿教育学士及相关学历的幼稚园教师为3 471人,幼儿教育证书则有6 411人。以上为2012/13学年的临时统计数字,当中不包括代课教师及幼儿工作员。

(三)(i)2012/13学年按区议会分区划分的开办半日制及/或全日制班级的幼稚园数目载於附件二。
(ii)2012/13学年按区议会分区划分的非牟利及私立独立幼稚园的数目载於附件三。
(iii)至(v)就校舍属办学团体的自置物业或租用物业;校舍的业主是政府、非政府机构或私人业主和校长会否在3 年内届退休年龄,本局并没有相关资料。

(四)去年(2011/12学年)私立独立幼稚园的半日制平均学费为44,338元,而非牟利幼稚园的为21,177元。至於幼稚园收取的杂费,一般为学生购买习作薄、校服或其他物品/服务的收费,家长购买与否纯出於自愿,有关收费无须教育局批准。因此,本局并没有相关的统计资料。

  在2011/12学年,「学前教育学券计划」(下称「学券计划」)的支出共约20亿元,每所「学券计划」幼稚园可得的平均学券资助额约为270万元。由於学券计划下各幼稚园获得的学费资助额视乎合资格领取学券资助的学童人数而定,而各幼稚园收录学童人数的差异很大,故各所幼稚园实际获得的学券资助额亦有很大差异。幼稚园学费与学生人数的幅度分别是由10,820元至50,400元及10多名学童至近1 400名学童。

(五)由於幼稚园只需在申请调整学费时向教育局提供租金开支,故教育局并没有全部幼稚园的租金资料,亦未能提供幼稚园的平均每月租金。本局亦没有幼稚园平均租约年期的相关资料。

(六)教育局每年会编制「幼稚园及幼稚园暨幼儿中心概览」(下称「概览」),供公众人士参考。「概览」胪列的资料主要是由学校按编制概览当时的最新情况提供,当中包括幼稚园名称、地址以及大部份上述(一)至(五)项的相关资料,但幼稚园并不需要提供校舍属办学团体的自置物业或租用物业;校舍的业主是政府、非政府机构或私人业主;校长会否在3年内届退休年龄和幼稚园平均租约年期等资料。

  本局规定参加「学券计划」的幼稚园必须提供有关资料,以增加学校的透明度,让公众人士可了解受「学券计划」资助的幼稚园的营运情况。至於没有参加「学券计划」的幼稚园,提供资料与否属自愿性质。「概览」的印刷版於每年十月至十一月派发至全港各幼稚园、民政事务处谘询服务中心、母婴健康院、香港家庭福利会和各区公共图书馆等。网上版亦会同时上载至家庭与学校合作事宜委员会网页,网址如下:www.chsc.hk/kindergarten/。



2013年2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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