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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民政事务局局长就行政长官《施政报告》致谢议案(第五节)辩论致辞(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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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今日(二月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行政长官《施政报告》致谢议案(第五节:政治、管治及人权)辩论的致辞全文∶

主席:

  多谢各位议员的发言。就议员对地方行政和法律援助这两方面的意见,我扼要回应:

地方行政

  地方行政的发展方向,是政府向区议会下放工作和责任。我们会为区议会提供更多资源和支援,同时敦促地区人士在处理当区事务时,能顾全社会的整体利益。

  朝这发展方向前进,我们今年推出「社区重点项目计划」,为每区预留一亿元拨款,让区议会发挥积极性和创意,倡议和推展一至两个大型的利民项目。重点项目结合社区参与,可以是建设工程,又可以是区内认同的主题活动或服务。各区可按需要与非牟利组织或机构、团体等合作,使项目灵活推行。

  这些都将会是一些较大型的项目,受惠者众,而每一个选定的项目,都是在社区集思广益,并在区议会里凝聚智慧的共识。我们亦有严谨的制度,除了区议会必须全力监察每个项目的推行外,政府及立法会亦会把关。区议会在甄选合作伙伴时,须以公平和具透明度的原则,并按通过的准则作出决定。所有项目都必须按既定程序谘询立法会相关事务委员会,以及向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如属工程项目,则更须经工务小组审议。民政事务总署也会成立由署长领导的督导委员会,密切检视进度。我们相信,这些监督及审批程序,可确保拨款用得其所。

  向区议会放权,给予区议会更多资源,让他们作决定,是多位议员一直主张的,特区政府推出「社区重点项目计划」,目的是汇集地区智慧和力量,更好地造福市民,我们固然希望计划能尽快启动,早日惠及社群,但最重要的是各区在选定项目时能凝聚共识,真正回应地区的诉求。有一些地区对具体的大型项目早已存在诉求,会较易达成一致,而另一些地区会需要多花时间讨论。现在,各个区议会都正在积极酝酿,密锣紧鼓选取项目。只要大家都从地区民众的殷切需求出发,以整体社会福祉为依归,我相信对重点项目不难达成共识。

  就叶国谦议员提到的,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里已经作出承诺,我们会适当检讨区议员的津助,包括区议员租用办事处方面的安排。

法援服务

  法律援助服务是香港法律制度的重要一环。我们已於去年年底正式扩大法援普通计划及辅助计划的涵盖范围,并已注资一亿元予辅助计划基金,以支持运作。

  由於大幅度提高了财务资源限额,在刚过去的二○一二年辅助计划的批核个案已增加三成多。我理解有议员希望政府尽快再扩大法律援助的涵盖范围及提高财务资格限额。法援局(法律援助服务局)会根据实际运作经验作出检讨,我们会适时向立法会汇报检讨的进度。

  法律援助服务局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定谘询组织,其中一项法定职能,是就建立一个独立法援机构的可行性及可取性作出建议。正如刚才律政司司长已经提到法援局於二○一一年委托顾问就有关事宜进行研究,并会在考虑顾问的报告后,根据程序向行政长官提出建议。收到法援局的报告后,政府会仔细研究有关建议。

  目前法律援助署的专业人员,根据《法律援助条例》,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设有保障措施,确保能够独立和透明地履行职责。政府当局从来没有影响法援署的运作。我们会确保法援署继续根据《法律援助条例》提供独立、透明及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13年2月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1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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