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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失业综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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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宇人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香港现时因失业而持续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金(失业综援)的人数长期高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二○○七至二○一二年,按受助人所属年龄组别分别列出每年(i)持续领取失业综援两年或以上的受助人数目(按教育程度再细分)、(ii)失业综援受助人数目,以及(iii)前者占后者的百分比(以附表一列出);

(二)二○○七至二○一二年,按受助人所属年龄组别分别列出每年(i)平均每名持续领取失业综援两年或以上的受助人在「自力更生支援计划」下的「社区工作计划」每周服务时数(按教育程度再细分),以及(ii)平均每名失业综援受助人在该计划每周服务时数(以附表二列出);

(三)二○○七至二○一二年,按受助人所属年龄组别(以停止领取综援的日期计算)及教育程度分别列出曾经持续领取失业综援两年或以上,并因成功就业而无需再领取综援的人士的数目(以附表三列出);

(四)二○○七至二○一二年,按受助人所属年龄组别分别列出每年(i)持续领取失业综援五年或以上的受助人数目(按教育程度再细分)、(ii)失业综援受助人数目,以及(iii)前者占后者的百分比(以附表四列出);

(五)二○○七至二○一二年,按受助人所属年龄组别分别列出每年(i)平均每名持续领取失业综援五年或以上的受助人在「自力更生支援计划」下的「社区工作计划」每周服务时数(按教育程度再细分),以及(ii)平均每名失业综援受助人在该计划每周服务时数(以附表五列出);及

(六)二○○七至二○一二年,按受助人所属年龄组别(以停止领取综援的日期计算)及教育程度分别列出曾经持续申领失业综援5年或以上,并因成功就业而无需再领取综援的人士的数目(按附表六列出)?

答覆:

主席:

  就张宇人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社会福利署(社署)并没有备存在二○○七至二○一二年的整段期间持续因失业原因申领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的受助人数字,因此在以下各部分未能提供按领取失业综援年期划分的分项数字。

(一)及(四)由二○○七至二○一二年,按受助人的年龄及学历划分,年龄介乎15至59岁,因失业原因而申领综援的受助人数目胪列於附表七。

(二)及(五)由社署推行的社区工作计划,会安排失业综援受助人接受每周一天或每周三天的社区工作服务。社署并没有备存按参加者实际参加时数划分的受助人数目。

  为整合和优化综援计划下各项就业援助服务,提高效益及产生协同效应,社署已於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起推行整合后的「自力更生综合就业援助计划」。当中社区工作计划已优化为「工作体验服务」,内容包括多元化及有规范的义务工作和工作实习。非政府机构会按失业综援受助人的需要,向有需要的综援受助人提供每周不超过三天的「工作体验服务」。

(三)及(六)社署并没有备存在整段年期均持续因失业领取综援受助人,因找到有薪工作而无需再申领综援的受助人数目。然而,自二○○七年十月至二○一二年九月底,共有6 085名失业综援受助人成功觅得有薪工作,无需再申领综援。



2013年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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