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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出席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会议的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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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一月二十八日)出席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会议,简介二○一三年《施政报告》政策措施的发言:

主席:

  文件已列出新措施及各项持续措施的进展情况。

  现在我重点介绍其中数项。

(一)旅游

(甲)旅游表现

  二○一二年,全年的访港旅客总数超过四千八百万人次,较二○一一年增长百分之十六。

  展望二○一三年,本港旅游业仍然会面对区内主要城市的竞争、全球经济前景不明朗,以及地缘政治紧张等挑战。不过,我们对本港旅游业的发展仍然审慎乐观。我们将继续投资本港的旅游基建,增加香港整体的吸引力和接待能力。

(乙)景点投资

海洋公园

  海洋公园去年度录得接近七百一十万人次入场,再一次打破纪录。海洋公园正积极筹备在大树湾兴建结合户内及户外的全天候水上乐园,我们正详细审视海洋公园所提交的发展建议。同时,海洋公园正就海洋酒店进行重新招标,我们会继续与海洋公园紧密合作,使该酒店计划能顺利推展。

香港迪士尼乐园

  香港迪士尼乐园现阶段的扩建计划已逐渐完成。乐园正考虑在现有用地进行下一步扩建,为乐园未来数年兴建新游乐设施及酒店做好规划,我们期望本年内向本事务委员会汇报具体建议及财政安排。

(丙)启德邮轮码头

  启德邮轮码头建造工程进展顺利,码头大楼和首个泊位将在本年年中启用。新码头的营运及管理租约已於去年三月批予Worldwide Cruise Terminals Consortium(WCT)。我们会与码头营运商紧密合作,务求为访港邮轮及旅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我们也会与香港旅游发展局继续加强推广邮轮旅游,鼓励邮轮公司增加访港的航线,并与本地旅游业界共同开发更多陆上观光行程,吸引更多旅客来港参加邮轮旅游。

(丁)加强香港旅游业的规管

  政府在二○一一年检讨旅游业现行运作及规管架构后,决定成立名为旅游业监管局(旅监局)的独立法定机构,统一负责旅行社、领队及导游的规管。

  我们现积极进行成立旅监局及推行旅游业新规管架构的准备工作,包括与业界讨论改革细节。我们计划今年年中向本事务委员会汇报讨论的进度。

  同时,我们正草拟成立旅监局的法例,预计大致於明年年中向立法会提交新条例草案。

(二)《竞争条例》

  立法会去年六月通过《竞争条例》。《竞争条例》的制定是香港竞争政策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彰显政府维持市场自由公平竞争的决心。我们会分阶段实施条例,现时首要的工作是筹组竞争事务委员会(竞委会)和竞争事务审裁处(审裁处)。就此,立法会已经通过《2012年〈竞争条例〉(生效日期)公告》,涉及竞委会的条文已经在二○一三年一月十八日生效,而有关审裁处的条文则会在二○一三年八月一日生效。

  竞委会成立后,会进行宣传和教育工作,并制定有关执行《竞争条例》的指引。在制定指引的过程中,竞委会须谘询立法会及相关人士的意见,确保将来的指引切合香港的情况。司法机构亦会拟备关於审裁处聆讯的附属法例,并作出所需安排,以便准备审裁处全面运作。

  待一切准备工作完成后,《竞争条例》才会全面实施。市民及商界在《竞争条例》全面实施前的过渡期间,可熟悉新的法律规定并作出需要的调整。

(三)保障消费者权益

  立法会在二○一二年七月通过了《2012年商品说明(不良营商手法)(修订)条例》(《修订条例》),把一些常见的不良营商手法定为刑事罪行,并设立民事的遵从为本机制,以鼓励商户遵从法例和及时制止已知悉的不合乎法例的手法。

  香港海关和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作为执法机关,正就《修订条例》的执法指引拟稿谘询持份者和公众的意见。经考虑一些行业的要求,我们已将谘询期延长两个月至今年三月十七日,欢迎业界及公众提供更多意见,让执法机关完善执法指引的内容。

  我们期望尽快实施《修订条例》。

  主席,我的介绍完毕,我们很乐意回答议员的提问。

  多谢主席。



2013年1月2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2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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