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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局长与传媒谈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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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陈茂波今日(一月二十六日)出席一个电台访问节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律政司决定不就对你酒后驾驶的指控作出检控,你自己有什么回应?

发展局局长:我尊重律政司的决定,在这件事上,正如我昨日回答传媒查询时所讲,我自己做过深切的反省。我明白市民对政府问责官员的行为、言行有一定的要求,所以我会警惕。我亦认同饮了酒不要开车,所以我日后会加倍警惕。

记者:你会否道歉,是否觉得自己没有错?

发展局局长:我没有补充。

记者:有议员质疑律政司方面包庇高官,你有什么回应?

发展局局长:在律政司的新闻公报内就这一点也有他们的交代,我没有补充。

记者:其实你没有作过道歉,是否因为你认为自己没有做错,或是因为其他原因?

发展局局长:我就这事件再没有补充。

记者:公务员合作社的问题……今日有议员安排参观一些合作社和开会讨论这问题……会否对楼龄大一些的楼,考虑收回或重建?

发展局局长:今日我的政治助理亦参加了这个活动,我们想了解清楚实际问题在那里,因为全港合作社有二百多个,我们不可以一概而论地去处理。在较早前立法会质询时我已解释过,如果要市区重建局去进行重建的话,市区重建局必须先考虑这些合作社的楼龄和楼宇是否破落,和里面的居住环境怎样。从市区重建的角度,优先次序是基於资源的考虑,会先做那些楼龄思旧、居住环境思差的。我也注意到在合作社内有出现一些像你刚才你所提到的,有一些年长的退休公务员,一些较破旧的合作社。我们想掌握到情况之后,才从政策上考虑我们有那些空间可以处理这个问题。

记者:刘梦熊之前批判CY应承过后就过桥抽板,其实外间都传闻你未做局长之前是做副财政司司长的职位,想问政府内部是否出现过这个问题,是否真的有这件事?

发展局局长:我不明白你指有什么事。

记者:是否有过桥抽板,是否有应承过你他当选后将会给你什么位置?

发展局局长:绝对没有应承我任何东西。至於刘梦熊先生的评论,大家也看见社会上有不同的相关人士已有一些回应,在这件事上我没有任何补充。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3年1月26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3时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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