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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因欠薪及未有履行劳资审裁处判令被判社会服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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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晖图实业有限公司的两名董事因违反《雇佣条例》支付工资的规定及未有履行劳资审裁处判令,被劳工处检控,今日(一月二十三日)在荃湾裁判法院各被判一百五十小时社会服务令,并被命令须经法庭支付拖欠的劳资审裁处判令款项给雇员。

  案中公司没有按照《雇佣条例》的规定,在工资期届满及雇佣合约终止后七天内,支付其一名雇员的工资及代通知金。劳资审裁处在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颁下判令,命令晖图实业有限公司即时支付未付款项给该雇员。但晖图实业有限公司未有履行劳资审裁处判令,拖欠判令款项约二十八万元。而上述公司没有支付工资及未有履行劳资审裁处判令的罪行,是在公司董事的同意、纵容,或归因于董事的疏忽下而犯有的。
  
  劳工处发言人说:「有关裁决向所有公司董事及负责人发出强烈信息,他们有责任按照《雇佣条例》发放工资及按照劳资审裁处或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的判令支付判令款项给雇员。」

  发言人续说:「劳工处不会容忍蓄意欠薪及拖欠劳资审裁处判令的行为,并会竭尽所能将违例董事及雇主绳之于法。」



2013年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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