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环境局局长会见传媒答问全文(二)(只有中文)
**********************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一月二十一日)下午出席公开活动后,就玻璃樽回收与传媒的答问全文:

记者:局长,可否讲讲玻璃樽生产者责任制是否只适用于酒类的玻璃樽?

环境局局长:关于玻璃容器,主要是针对用玻璃盛载的饮品,包括不同类型的饮品。不过,香港市面上的状况,以玻璃盛载的饮品主要以酒精为主,大约占85%左右。回答你的问题,所有以玻璃盛载的饮品,我们都会照顾到。但根据状况,会以酒精类为本。

记者:可否多说一点计划的详情?

环境局局长:详情大家要多等一会,我们会在二月左右推出公众谘询。我们认为源头减废是很重要,所以我们在各方面都会推出。但我想这个理念是针对不同可回收的物品,我们都希望尽量回收。玻璃是比较重,运输成本比较高,过去在自由市场的运作中未必能做到很好的回收,所以我们要用生产者责任制收取金钱,以污者自付的原则,可以做到本地循环经济的状况,令他们做到大程度的回收。回看过去的成绩,香港的自愿回收只有5%,但若透过类似的责任计划,外地的经验能回收70%或以上,所以是次计划会针对玻璃这特别物品的回收。

记者:对于市民而言,政策改变会否把成本转嫁给他们?

环境局局长:我相信在回收方面的政策是有几方面。其中一个重点是以污者自付的原则,所以社会上整体人士都有共同分担责任。在这方面,就算是外地的思维也好,都是希望透过大家各自分担责任来产生经济诱因,令物料得以循环。大家都要分担一点责任,做到循环经济。

记者:可否透露一下一个玻璃瓶大概多少钱?

环境局局长:基本上,参考外地的理念,有关征费是希望可以做到支持他们的回收流程,在这情况下,我们要计算相关的运作所需费用多少,这是一个原则。但我们亦有初步的估算,如果是一樽红酒,(征费)大约会是几毫子至一元左右,这是初步的估算,但这是很初步的,其实届时我们主要会找一些协助做回收营运的人士,他们会入标(书),参考有关成本,然后计算出价钱;但参考外地的经验,应该是几毫子至一元左右,是一樽红酒的(征费)价钱。

记者:除了(生产者)责任制之外,有没有想过其他诱因去加大回收业的发展?

环境局局长:其实《施政报告》亦有提及,我们很重视整体支持回收业,譬如说在回收方面,有不少的物料,如纸张,都是依靠出口来做的,因为本地没有纸张工业,所以如何在公众和社区提供足够和稳定的码头供回收业做出口,这正就是关键所在。所以今次《施政报告》提到,我们在未来的政策,当涉及一些码头再招标的时候,我们会预留一些泊位,优先给他们,令到这些回收业有稳定的市场。同时,我们亦会提供其他的配套,譬如是电子废物或玻璃瓶,都是会透过生产者责任制来做到一个经济的循环,以支持回收业。所以说,不同的物料,我们会有不同的对应方法。

记者:刚才提及的谘询为期多久?

环境局局长:一般的谘询会有三个月,我们大约二月推出,希望五月会有回覆。

记者:会不会担心反应?

环境局局长:基本上我们已经跟业界接触,大家都支持环保。当然涉及金钱方面,大家都会较为紧张一点,但对于一个以酒精类为主的市场,以(征收)几毫子来说,市场上回应都是正面的,现有待市民的反应。



2013年1月2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0时31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