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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会见传媒答问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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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一月二十一日)早上出席电台节目后,就废物管理及资助更换柴油商业车与传媒的答问全文:

记者:局长,刚才你在节目上说,若果筹备兴建焚化炉或堆填区,要八年时间去筹备。可否透露在蓝图里,若果真是「拍板」,这是否大概的时间表,即两年会有堆填区、八年后会完成兴建焚化炉?

环境局局长:刚才我所说的是一些客观的数据,现时我们有三个堆填区,每一个分别於两年、四年及六年之间陆续爆满。若要延续它们的使用期,令设施有一个延续性,我们在适当时候要提前考虑扩建安排,这是客观数据。至於焚化炉,由开始兴建到落成是相当长的时间,保守估计焚化炉要有大约八年时间去事先准备。这是说明不同的设施有不同相应时间,去配套它们落成之前的安排。

记者:堆填区今年便要作讨论,焚化炉是否一样?

环境局局长:大家讨论的时候要实事求是,我们之前几个月与香港不同学者、环团、专家讨论香港长远的固体废物蓝图应该有什么元素。源头减废绝对是重点,同时其他的末端处理包括堆填区以至转废为能的设施,都要有整全的考虑,所以整份蓝图都要在各方面有角色、有交代。

记者:我意思是堆填区今年会开始讨论,焚化炉会否今年开始讨论,以致八年后会有第一个(焚化炉)?

环境局局长:是否需要焚化炉留待蓝图里交代,但我们的蓝图若是负责任,是要将不同元素的角色提出与大家讨论,不需要回避,因为回避是不能解决问题。即是减废我们可以有不同情况,减到多少,余下的如何做末端处理,适合香港的实际状况,我们都会在蓝图交代。

记者:刚才有听众说到换柴油车有困难,会否考虑再提高资助额?

环境局局长:首先,我们今次的政策是希望达到几个目的。第一,香港路边空气污染是一个已经积压了很久的问题。在外地来说,一架十五年的柴油商业车是适当的退役期。当然,香港过去并没有这样的法例,而很多社会人士都是依靠商业车作为他们基本的生活支柱,我们是明白他们的状况,所以我们希望今次的措施可以尽量做到合理、合情。一方面,我们要定下一个退役期限,同时亦会加大诱因,希望可以平衡环保和民生方面的诉求。今次,我们已经加大了诱因,整体拨出一百亿元作为鼓励。过去的鼓励资助是百分之十八的新车价,现在的(资助)有百分之十八,以至四分之一至三成的数目,同时亦加了一个退役的安排,给予不同的选择让业界考虑,希望尽量可以做到平衡。此外,我们亦会与业界保持沟通。据我理解,业界和议员现正与我部门的同事商讨在这个星期会面,希望可以优化一些细节,做到平衡环保和民生两方面。

记者:在优化细节的时候,有否存在一个弹性,如果有些司机被迫转行或失业,资助金额会否因应需要作出调整?

环境局局长:今次(政策)都是回应业界的诉求,除了鼓励换车之外,我们还提供一个所谓「浻车」的选择,所以因应业界不同人士的经营状况和年纪,其实他们可以考虑选择不同的方案。

记者:但有些人说这些措施会令他们失业,几个政党都是这样说。
 
环境局局长:业界里有不同的状况,有些认为现在的建议基本上可以接受;当然我亦明白有个别车主的生活和经营状况是比较困难,我们不会排除这个可能性。正如刚才提及一个车主作为实例,他的柴油车已经有二十年车龄,其实在一般先进国家,这类车应该是要自然淘汰。当然我们都明白,这位车主是要以这辆车为生计,其实大家平心而论,他的车在未来几年内都需要自然退役。今次我们希望安排一个过渡期,譬如说这辆车会有三年过渡期,做一个切线,而且这辆车的自然过渡可能也只需要四、五年的时间,分别是否这样大呢?我想整个社会与业界是要用比较合情合理的态度去分析,究竟是否有很大的分别。

记者:细节还要优化,在资助额或资助比例上会不会有转弯的余地?还是已经尘埃落定?

环境局局长:在细节上,我们持开放的态度去商讨,即是说,业界提出的一个方案,不论是「浻车」还是换车,不论是十五年或二十年(车龄)的车,他们建议有划一的补偿特惠金,这是不是最合理合情的做法呢?现在我们的建议有两类,「浻车」的赔偿会较少,换车的赔偿会较高,不同的车龄有阶梯式的配对。这方面有不同的想法,我们亦可在这方面再思考。但重点是业界指过去的措施要买新车才有补偿,似乎造成车行「抬价」的现象,我们了解并关注这点。所以我们和业界希望有一个更优化的制度,能尽量避免出现这方面的现象。即是我们希望特惠补偿金的最大利益归於车主,补偿他们在民生各方面的影响,这方面的细节可以再讨论。

(请同时参阅答问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3年1月2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3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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