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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安队队员招募至二月四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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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众安全服务队(民安队)欢迎有志参与各种应急服务及贡献社群的人士申请加入成为队员,截止申请日期为二月四日。

  民安队是根据《民众安全服务队条例》成立的政府辅助应急队伍,首要职责是在发生紧急事故时提供民间支援服务。

  民安队与本港其他正规部队紧密合作,执行各种应急任务,例如在台风袭港、水灾或山泥倾泻等自然灾害发生时执行应急任务,以及搜救被困山岭的远足人士和协助扑灭山火。

  民安队队员也会在大型公众活动中负责人群管理,以及巡逻郊野公园和远足径。如获调派往民安队少年团,须执行管理少年团员及青少年培训等职务。

  申请人须为年满十六岁或以上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操流利粤语及能阅读中文。申请人如未满十八岁,必须获得其父母或监护人就有关申请作出的书面同意。

  遴选程序包括职能及体能测试、中英文书写及阅读测试、面试和体格检验。申请人须把填妥的申请表格,在二月四日或之前交回九龙油麻地渡华路八号民安队总部四楼纪录室。

  申请表格(CAS 17(Rev 1/2012))可从民安队网页(www.cas.gov.hk)下载或於民安队总部地下接待处索取。如有查询,请发电邮至casenq@cas.gov.hk或致电3651 9383或3651 9375。



2013年1月20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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