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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一月十三日)上午出席公开活动后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有议员指你曾在立法会一个委员会上明确地表示,会在施政报告中交代同志平权的问题,就如何保护他们进行有关谘询等,但现在说你们「忽然转」,是否有此事?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首先我稍为回应一下,有区议会主席及叶国谦议员在刚才的典礼上均提出有关区议员津助的问题,再回答你的问题。我觉得区议员的津助,特别是他们要在私人地方租用地方作办事处以便在地区内为市民服务,的确是可以研究一下,政府在资源配合方面能否投入多一点,以便他们在区议会的层面为市民服务。这事当然是由曾德成局长作主领,但作为团队的一分子,我个人是赞成积极地考虑这方面的建议的,我想我会在团队内推动一下,至於详情,则还是留待行政长官或曾德成局长作正式回应。
至於有关不同性倾向歧视的问题,大家记得,立法会在去年十一月就有关同志平权和歧视的工作展开立法和谘询有一场动议辩论。当时立法会没有通过,但我在回应时也有说,不同议员在当天会议上的发言,使我有新的角度来考虑有关问题,我之后亦有在政府内部作有关讨论。随后在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上,我有向议员说过,政府对是否就反歧视立法工作进行谘询持开放态度,行政长官在星期三发表的施政报告中会作进一步的交代。由於行政长官会在星期三交代,在这数天我留意到有些所谓消息人士等的报道不是全部与事实吻合,我觉得不是完全正确的。
但不论如何,我可以说的有三点:第一点是原则的问题,我觉得就这方面的工作,由於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所以任何人都不应由於其他人与自己有不同的地方而歧视他人,甚至是侮辱或中伤别人,这也是我们现行的四条反歧视条例中的原则。我相信这原则,就算应用到不同性倾向人士方面亦是适用的。同一时间,我认为在社会上就不同性倾向的问题有另一个原则的问题,就是对现行社会上一些制度的安排会否有深远影响的问题,包括对家庭制度、婚姻制度等,社会上就有关原则性的争拗的确是比较强的。
我想提出的第二点是,对於推动反歧视不同性倾向人士方面的内容问题。我相信直至现时在社会上来说,若我们要达至同性婚姻合法化等方面的情况,莫说是在香港,我留意到在法国最近也有很强烈的不同意见。若要一步登天,做到同志婚姻合法化等,以至对社会制度有影响方面,我相信在可见将来都难以成事。若我们将焦点放在现在反歧视的其他范畴内,就反歧视及反对别人因不同性倾向而侮辱或中伤人而作进一步的工作,我觉得达成共识的机会是比较高。
第三点是关於谘询这问题。这几天就有或没有或怎样谘询有很多揣测。我觉得目前香港对这方面有不同的意见,在宗教团体内有不同的意见,就算是基督教团体也有不同的意见,在社会上有不同的意见,在政府内部也有不同的意见。我认为这些不同的意见,很多是可以通过沟通、通过大家的理解及互相尊重而消除的。当有进一步沟通及大家理性继续探讨,我相信在适当的时候推动谘询工作是有一定的机会,详细的情况留待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交代。
记者:局长,可否透露一下《施政报告》会不会交代政改在今年会否启动?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由於《施政报告》要留待行政长官发表,我一贯的惯例是不直接回答这问题。不过,大家见到,根据人大常委会在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的时间表,就要在适当时间启动(有关工作)。在这方面,我局内的同事为启动进行前期的准备工作,一旦行政长官认为是启动的适当时候时,我们便已准备就绪。 我只可以说到这里。
记者:你之前有没有讲过或承诺过在《施政报告》时会提到就反歧视进行谘询时,政府只是持开放的态度,不存在有议员批评所谓「转」的问题?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若你是指我在议会上说过的话,大家都可以查到。我在最近一次的事务委员会上说政府就是否谘询是持开放态度,行政长官会在《施政报告》作进一步交代。在我个人的层面,刚才我已交代在此事三方面的原则、内容和谘询时间方面的看法,我相信不论在《施政报告》内有或没有提到启动谘询也好,这方面的反歧视工作也要继续做,尤其是一样社会上有那么大争议的事情,我相信若进行谘询时,政府要引导社会作英文所讲的informed discussion,即大家都要有充足的资料及一些外国经验等在手,讨论才可比较冷静、比较理性。尤其是讲大家要消除误解时,政府有责任将这些背景资料及考虑因素呈现予市民讨论。不论如何,这方面的工作我们会加紧去做。多谢各位。
完
2013年1月13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6时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