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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公司法改革常务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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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委任公司法改革常务委员会(常委会)新任主席,任期由今日(一月十一日)生效。

  他并委任两位新任委员,以及再度委任八位委员,他们的任期均为两年,由二○一三年二月一日生效。

  周家明获委任为常委会新任主席,其任期至二○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周家明是一位资深大律师,在公司法方面具备丰富民事执业经验。他会接替因接受司法机构任命而卸任常委会主席一职的林云浩。

  两位新获委任的委员为David Donald教授及容韵仪。

  八位获再度委任的委员为周福安、吴世学教授、叶静思、江智蛟、林学冲、莫莉、伍成业及余嘉宝。

  政府发言人表示:「凭各成员的专业背景和专门知识,常委会一直就公司法改革向政府提供宝贵意见,为提升香港作为国际商业及金融中心的地位作出贡献。去年制定的新《公司条例》,更令本港公司法发展向前迈进重要的一步。」

  「我们衷心感谢行将卸任的主席林云浩。林先生自二○○五年起出任常委会委员,并於二○一一年获委任为主席。凭其领导才能,林先生带领常委会在重写《公司条例》及改善公司破产法例的工作中,提出了精辟的意见。」

  发言人补充说:「对於行将卸任的Anne Carver和施熙德,我们亦衷心感谢他们在过去六年对常委会所作出的宝贵贡献。」

  常委会在一九八四年成立,其职能是就《公司条例》和《证券及期货条例》当中有关企业管治和保障股东事宜的修订,按需要向财政司司长提供意见。

  常委会成员包括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代表,以及来自各有关界别或专业如会计、法律和公司秘书界别人士。

  由二○一三年二月一日起,常委会的成员名单如下:

周家明(主席)
白士文
陈仲尼
周福安
David Donald教授
范佐华
吴世学教授
林英伟
叶静思
江智蛟
林学冲
莫莉
伍成业
黄天佑博士
余嘉宝
容韵仪

当然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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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勤思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上市科主管

简贤亮
香港金融管理局首席法律顾问

杨以正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首席律师

钟丽玲
公司注册处处长

黄小云
破产管理署署长

何宗基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财务事务)

戴逸华教授
律政司高级助理民事法律专员



2013年1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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