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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一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邓家彪议员提出「全面检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动议辩论的开场发言:
主席:
我在立法会及不同场合已多次表示,政府是认同有需要全面检视强积金制度,采取果断措施,促使强积金收费进一步下调,从而提高计划成员获取的回报。邓家彪议员就「全面检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的动议,以及潘兆平议员、李卓人议员、郭家麒议员及陈健波议员提出的修正案,正好提供了一个宝贵机会,让我们收集及交换意见。
强积金制度是香港退休保障制度的其中一环,符合世界银行倡议的退休保障制度的第二根支柱,即「强制性、由私营机构管理、具足额资金的界定供款制度」。 强积金制度自二○○○年实施,提升了香港的退休保障。 相较於制度实施前只有三分之一的就业人口有退休保障,现时,强积金制度连同其他退休保障计划下,已有85%的就业人口,即超过250万雇员及自雇人士,获得不同程度的退休保障。截至二○一二年九月三十日,强积金合共累积约4,124亿元的资产,在扣除费用后,强积金的年率化内部回报率约3.4%,同期的年率化综合消费者物价指数变更为1%。随就业人口供款年期加长,强积金制度对提升他们的退休保障,及推动香港整体退休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是会有更明显的成效。
不过,作为退休保障制度而言,运作只有十二年的强积金制度尚未到达成熟阶段。年来,政府及积金局已推出多项措施,完善制度,特别是在增加市场透明度及促进竞争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例如,基金开支比率,由二○○八年的2.1%,下调约17%,至现时的1.75%(截至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最新近的措施则是刚於去年十一月一日开始实施的「雇员自选安排」,增加雇员选择基金的自由度。政府及积金局均期望这安排能进一步促使受托人下调强积金收费。
不过我们并没有认为单靠「半自由行」措施便可减低收费,因为通过「半自由行」带来竞争、减低收费及提高服务水平,都建基於市民对基金选择要有一定的认识。目前,单靠「半自由行」并不能达到我们改善强积金制度的要求,所以积金局同时做了一个成本研究。积金局刚完成就受托人的成本研究。顾问就降低强积金行政费,以增加它们的减费空间,提出了数项策略性建议,例如,实施全行业适用的措施,以采用端对端的网上电子付款及数据处理程序;采取措施以协助计划成员整合帐户,同时过渡至完全由成员选择强积金计划;协助业界整合强积金计划、投资基金、受托人及行政平台等。政府及积金局正跟进及积极实施这一连串的建议。
考虑到强积金制度是退休保障制度的重要一环,收费对雇员退休累算权益的复合效应,政府和积金局会研究一些根本性的改革,令强积金收费有较大幅度的下调,以满足公众期望。例如,发展至今,强积金制度提供近似零售市场的多元化投资平台,业界较多藉基金选择,而非降低收费进行竞争。刚才有几位议员提及有500多个基金,市民很难选择。基金选择众多,在一定程度上抵销了基金总资产值增加可能带来的规模效益。同时,政府认为协助就业人口为基本退休生活储蓄的投资平台,应该是简单、基本的,因此有需要检讨现时的基金选择。同时,我们亦要考虑,现时众多的基金选择,能否为雇员的退休保障带来实际裨益。这方面我们会做一些研究。另外,议案中提及政府就强积金收费设上限,以及强积金全自由行等,这些是政府和积金局会作进一步研究的方案。关於收费上限的问题,我稍后会详细阐述,而我以往曾多次发言提出,订立收费上限是我认同的方向,所以在这方面我们没有大的分歧,如何做我稍后会回答大家。
主席,听取各议员就议案及修正案的发言后,我会一并作具体的回应。而政府与积金局的同事会在制定完善强积金制度的方案时,会参考各位议员的意见及建议。
我谨此陈辞,多谢主席。
完
2013年1月1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