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通讯事务管理局新闻公报
***********

下稿代通讯事务管理局发出:

  本新闻稿撮述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於二○一三年一月第十五次会议后所作的决定:

  通讯局审议了一宗有关香港宽频网络有限公司(香港宽频)违反《电讯条例》(第106章)(该条例)第7M条的投诉。投诉人指称香港宽频就其「电讯盈科家居电话用户独享携号转台优惠月费只需HK$9.9」的广告活动中作出具误导性或欺骗性的陈述,因而违反第7M条。经考虑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所调查的结果,通讯局认为香港宽频确曾作出具误导性或欺骗性的行为,违反该条例第7M条的规定。通讯局的结论是,就有关违规事项向香港宽频施加罚款港币120,000元是相称和合理的。详情请参阅在通讯局网站所公布的《通讯局决定》(www.coms-auth.hk/filemanager/common/policies_regulations/ca_decisions/HKBN_FinalDecision_20130107_c.pdf)。



2013年1月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18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