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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古物谘询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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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一月二日)宣布,行政长官委任林筱鲁为古物谘询委员会(委员会)主席。

  行政长官同时再度委任十位现任委员,和委任以下十二位新成员:陈捷贵、陈家驹、赵丽霞教授、何培斌教授、廖宜康、林清培、倪以理、盛慕娴、邓淑明博士、邓淑德、谢淑莹及黄比。

  上述委任按《古物及古迹条例》(第53章)第十七(一)条的规定作出,任期由二○一三年一月一日生效,为期两年。有关委任将於星期五(一月四日)刊登於宪报。

  发展局局长陈茂波对上述委任表示欢迎。

  他说:「委员会是政府在文物保育上的重要伙伴。在过去几年,委员会对推动香港文物保育工作作出重大贡献。我希望藉此机会感谢已离任的主席陈智思先生以及十二名已离任的成员过去在委员会内卓越的工作。新一届的委员会的成员来自不同的界别和专业。我有信心新的成员组合会为委员会的工作带来新意念。我亦期待与委员会在多项有关文物保育的议题上合作。」

  委员会是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第53章)规定成立的法定组织,就古物古迹事宜,向古物事务监督提供建议。新一届委员会合共有二十三名委员(包括主席),均以个人身分获委任。

  以下为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的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席
--
林筱鲁

委员
--
陈捷贵
陈家驹
赵丽霞教授
钟宝贤教授
何培斌教授
何佩然教授
高添强
林中伟
罗淑君
廖宜康
林清培
吕烈丹教授
倪以理
鲍杏婷
盛慕娴
苏基朗教授
邓淑明博士
邓淑德
丁新豹博士
谢淑莹
黄比
黄天祥



2013年1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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