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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已就一月一日港岛区举行的三个公众活动发出不反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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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於十二月分别接到七个团体拟於二○一三年一月一日在港岛区举行公众集会/游行的通知书,并已主动与各主办单位联络及进行磋商。警方於今日(十二月二十二日)已向其中三个主办单位发出公众集会/游行不反对通知书,并会继续与其余四个团体进行磋商。

  有关游行路线包括团体(一) 由大坑近高士威道的火龙径至中环上亚厘毕道礼宾府外,团体(二) 由英皇道游乐场至德立街及团体(三) 由维多利亚公园(维园)中央草坪至中环添美道政府总部东翼前地。
 
  基於公共安全以及公共秩序的考虑,警方就团体(三)於维园出发的公众活动施加了若干条件,其中包括:

- 由於在二○一三年一月一日维园正举行第四十七届工展会(工展会),而警方亦会就该活动实施人群管理措施。因此,主办单位与其纠察员须尽力协助警方将维园中央草坪划分为不同区域,以确保参加者依次序及有秩序地进入及离开维园中央草坪,并沿维园南路?过篮球场,经15号闸离开维园及沿议定路线游行;

- 由於维园14号闸为公众人士进入工展会会场的其中一个主要通道,在公众集会/游行期间,警方会在维园实施潮水式人群管理措施。因此,公众游行队伍在近维园14号闸横过篮球场前须因应当时的人流实况,与警方人员合作,并遵守警方人员作出的指示,在有需要的情况下让路予前往工展会的公众人士;及
 
- 於举行工展会期间,预计会有大量公众人士在维园进出及聚集。因此,主办单位须尽力协助警方确保参加者不会在维园出入口及园内主要通道设置摊位,以确保不会对游行队伍及其他公众人士造成不合理的阻碍。
 
另外,就该三个团体的游行,警方亦施加以下条件:

- 根据过往经验,筹款活动、贩卖活动或其他宣传活动的摊位会对游行队伍前进造成严重阻碍,故此,该三个团体的主办单位须尽力协助警方确保参加者的筹款活动、贩卖活动或其他宣传活动的摊位,不会设置於游行路线上及不会对游行队伍前进造成不合理的阻碍。
 
  警方一贯以来的政策是全力协助市民进行和平的公众活动,同时亦有责任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警方期望与主办单位紧密合作,作出妥善的人流管理安排,确保当日的公众活动能在一个安全及有秩序的情况下进行。
 
  警方已将上述三个公众集会/游行的不反对通知书内的条件上载到警方网页内(www.police.gov.hk)。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二百七十七号



2012年12月22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9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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