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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香港艺术中心监督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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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已委任陈浩濂为香港艺术中心监督团成员,任期由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起至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有关委任今日(十二月二十一日)刊登於政府宪报。



2012年12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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