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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令促进善用无线电频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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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讯条例》下的《2012年电讯(电讯器具)(豁免领牌)(修订)令》今日(十二月二十一日)刊登宪报,修订令旨在撤销在1895-1906.1兆赫频带内操作的个人手提电话系统(PHS)器具的豁免领牌安排,从而达致以最具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方法运用无线电频谱。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今日说:「无线电频谱是有限的公众资源,我们的政策目标是促进以最具效益的方法运用频谱,而有关无线电频谱现时未能获得善用。我们撤销相关豁免领牌安排后,可以适时腾出无线电频谱作其他通讯用途,用以应付社会对流动通讯服务日增的需求。修订令有助促进通讯市场蓬勃发展,令香港商界及消费者受惠。」

  PHS是一种中短程流动无线电通讯技术,於一九九七年推出,仅供私人用途,主要用作家居室内无线电话。然而,前电讯管理局(电讯局)於二○一○年九月曾进行市场调查,发现本地市场并无PHS器具出售。自二○○二年以来,前电讯局或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亦没有收到根据自愿验证计划提出的PHS器具验证申请。前电讯局及通讯办亦不时监察有关无线电频谱的使用情况,证实在本港操作的PHS器具极少。

  发言人说:「上述情况显示有关无线电频谱未被善用,我们因此认为应撤销编配该频带予PHS器具。」

  「但为减轻对现有用户可能造成的影响,我们建议在修订令生效当日起计三年后,才终止对设置或维持,以及管有或使用PHS器具的豁免领牌安排。」

  发言人补充,在修订令生效后,在营商过程或业务运作中经营、为售卖而示范及输入或输出PHS器具的豁免领牌安排则立即终止。

  修订令将於二○一三年一月九日提交立法会,并预期於二○一三年第二季生效。



2012年12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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