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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就「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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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十二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议案的总结发言:

主席:

  感谢各位议员就「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的「特别优惠措施」提出各项宝贵的意见。正如我在开场发言提到,因为外围经济环境不明朗,企业特别是中小企可能面对信贷紧缩所带来的融资问题。因此,我们於今年五月三十一日在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按揭证券公司)的「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下推出有时限的「特别优惠措施」,以优惠的担保费提供八成信贷担保,政府就优惠措施提供最高一千亿元的信贷保证。「特别优惠措施」申请期为九个月,至二○一三年二月底。
 
  我现就各议员提及的主要范畴作出以下回应。

  第一是关於「特别优惠措施」下企业的借贷成本。钟国斌议员提到「特别优惠措施」下企业的借贷成本与普通商业贷款的息率相若,建议政府应与银行商讨,调低担保计划下的息率。首先,我要强调,各个政府作信贷担保的信贷保证计划,包括已停止接受申请的「特别信贷保证计划」、恒常的「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以及「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下的「特别优惠措施」,其目的是透过政府作出信贷保证,令贷款机构更有信心批出贷款,从而协助企业在商业贷款市场上获得融资。因此,我强调每笔商业贷款的息率,皆是贷款机构的个别商业决定。贷款机构在批出贷款时需要考虑一篮子相关因素,以决定息率,包括借款企业的营运、财政及还款能力;信贷类别及性质;贷款金额及还款期;银行的资金成本;抵押品的类别、质素和可销售性;以及借贷人与银行之间的关系等。

  「特别优惠措施」的担保比率由现时的「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的最高七成增加至八成,加上担保费大幅调低约七成,在经济环境欠佳或借贷市场受压时可有效协助中小企向贷款机构取得贷款,满足它们融资的需要,同时减低中小企的负担。「特别优惠措施」下八成担保产品的平均贷款额约为四百五十万港元,比未推出措施前平均三百五十万港元明显较高,可见措施有效增加银行向中小企借贷的信心。「特别优惠措施」下的平均年利率为四点六厘。若没有政府八成担保的支持,按揭证券公司估计,贷款息率可能高达八至十二厘,与市场上一些无抵押商业贷款的息率相约。

  另一方面,以未推出「特别优惠措施」前「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的申请数据作比较,该计划批出的五成至七成担保所涉及的贷款,平均年利率为五点三厘,加上平均担保费年率一点五厘,所以平均总借贷成本约为六点八厘。由於「特别优惠措施」下担保费大幅调低,担保费用年率约为零点五厘,平均总借贷成本因而降低至约五点一厘,比未推出「特别优惠措施」前总借贷成本明显较低,可见「特别优惠措施」有助减低企业的借贷成本。以平均贷款额四百五十万港元计,每间企业平均每年可节省七万六千五百港元的借贷成本,以整体计算,计划目前协助中小企总共节省超过三点五亿港元,有效减低中小企在外围经济不明朗的环境下之财务负担。

  钟国斌议员认为「特别优惠措施」推出后的贷款利率,比香港银行同业拆息或银行的楼宇按揭贷款息率为高。我需要指出,楼宇按揭贷款是有抵押品的贷款,对於银行的风险较无抵押的商业贷款为低。因此,按揭贷款息率较相宜实是普遍现象。银行同业拆息则为贷款机构之间借贷的息率,其息率亦不宜与银行批出给企业的商业贷款的息率作直接比较。

  第二,有意见认为应延长贷款的最长担保年期。在担保年期方面,现时「特别优惠措施」下贷款的最长担保年期为五年,与现时「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以至工业贸易署常设的「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一样。此外,在「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包括「特别优惠措施」下,企业在偿还贷款后所腾出的信贷保证额可循环再用,不限次数,而同一时间的贷款上限为一千二百万元。我们认为「特别优惠措施」现时提供最长五年担保年期是合适的安排。

  第三,有意见要求降低批核门槛、放宽申请限制。我们在「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下推出有时限的「特别优惠措施」,目的是在经济环境欠佳或借贷市场受压时,增加银行向企业借贷的信心,从而协助中小企向贷款机构取得贷款,满足它们融资的需要。只要企业符合资格,皆可申请八成信贷担保,最高贷款额为一千二百万元。

  在批核申请方面,正如我们在向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时承诺,为审慎运用公帑,「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下的既有保障措施将继续使用,以确保有真正需要和具合理业务前景的企业方能受惠。参与的贷款机构须遵守与按揭证券公司签订的《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总担保合同》,以其专业知识、专业判断和谨慎的态度,处理「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包括「特别优惠措施」下的贷款申请。我们认为现时的安排能在善用公帑与协助中小企之间取得平衡。按揭证券公司在处理借贷担保申请时,就个别信贷风险较高的申请会作进一步审核,包括要求提供额外资料以作更详细的考虑。截至十一月底,因信贷风险考虑而被拒绝的申请其实只有十三宗,另外有十一宗申请被调低贷款额,合共只占总申请宗数的百分之零点四七。这些申请涉及的风险因素包括:还款能力欠佳;财务表现及还款记录欠佳;过度借贷;应收帐项记录不良;或涉及对财务有重大影响的诉讼。刚才亦有议员关注到「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下「特别优惠措施」贷款申请的坏帐情况,资料显示,有关的贷款申请到目前为止未有坏帐的个案。

  主席,我想谈谈加强与银行及中小企沟通方面的工作。按揭证券公司一直与各贷款机构及不同的相关团体保持沟通,以便为本地企业提供适时的支援。在推出「特别优惠措施」期间,按揭证券公司亦积极地参与了多场由银行或中小企团体所举办的讲座,直接向有需要的中小企介绍此计划的内容及申请安排。

  工业贸易署的「中小企业支援与谘询中心」(英文简称SUCCESS),亦一直致力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及可靠的资讯及谘询服务。於二○一○年一月至二○一二年十一月底,SUCCESS举办了九场内容关於中小企业贷款融资的研讨会、工作坊等,与中小企业探讨贷款融资的策略、财务管理技巧、信贷风险管理等课题。此外,为协助中小企业融资及借取商业贷款,工业贸易署联同香港银行公会及存款公司公会编制了一份「中小企业向贷款机构借取商业贷款的指引」,胪列有关中小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时一般所需提交的资料及注意事项。该指引已分别上载於工业贸易署、香港银行公会及存款公司公会的网页,让中小企业浏览。

  由於银行审批贷款的准则涉及多方面的因素,除了考虑借款企业的还款能力及整体风险外,亦包括个别银行的商业发展策略以及资金成本等,我们鼓励有需要的中小企可向个别贷款机构查询,以便进行企业贷款申请评估。

  关於检讨「特别优惠措施」方面,有建议延长「特别优惠措施」的申请期,我想指出,「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是按揭证券公司自二○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推行的一项以市场主导的恒常计划,而「特别优惠措施」则是政府因应当前外围经济环境不明朗而在该计划下推出的一项有时限的特别措施,由政府提供一千亿元的信贷保证额,申请期为九个月,至二○一三年二月底。

  自「特别优惠措施」於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推出以来,我们与按揭证券公司一直密切检讨措施的运作及使用情况,及检讨措施的整体成效。林健锋议员建议政府延长「特别优惠措施」的申请期。就此,我们会继续密切监察外围经济环境的转变及市场的变化,在有需要时适当延长措施的申请期。

  至於贷款用途方面,邓家彪议员提出「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下获担保的贷款应扩大用途,例如容许贷款可用於购买各类保险及支付员工培训开支等。现时「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的贷款用途包括提供营运资金予企业的业务运作,或购置与企业业务运作有关的设备或资产,以及容许原本获得工业贸易署「特别信贷保证计划」或「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担保的贷款进行再融资。

  因此,员工培训的开支,以及用以支持或维持其本身的业务运作的保险开支,例如员工医疗保险、办公室保险或专业责任保险等,均会被视为提供营运资金予企业的业务运作,因此符合「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的贷款用途。但若借款公司购买保险的目的并不是维持其业务运作,例如人寿储蓄保险等,则不符合「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所容许的贷款用途。鉴於现时市场上提供多种不同类型的保险,个别产品的界线并不清晰,企业如有需要,可就个别情况向其贷款机构查询。

  主席,因应商界及刚才多位议员关注「关连公司」方面,我们希望藉此机会解释一下处理的方法。

  林健锋议员建议在「特别优惠措施」下,容许关连公司在向按揭证券公司提供证明后,可视之为一个独立申请。另一些商界议员包括梁君彦议员亦有此建议。在现时「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包括「特别优惠措施」下,按揭证券公司与贷款机构签订的《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总担保合同》订明,如任何一位或多位人士持有两间企业百分之三十或以上的商业利益,则会互相被视为对方的联系实体,只可合共在「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下获担保最高一千二百万元贷款。劔

  「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是一个以市场为主导的计划,以审慎商业原则运作。因此,在制定上述规则时,按揭证券公司是考虑到在审慎借贷的原则下必须顾及的「集中融资风险」(concentration risk)以及「一组关连公司贷款交叉违约的风险」(cross-default risk),亦即集中借贷於某群组的风险及由於密切及连带关系,因此当其中一间公司出现坏帐时,另一间或多间公司同时出现坏帐的风险。

  虽然如此,我们明白到,对某些企业而言,虽然不同的企业有共同的权益持有人,但它们的业务不尽相同,是两个独立的个体。我们多谢林健锋议员及多位议员提出的建议,我们会在善用公帑与协助企业之间取得平衡的原则下仔细考虑建议。

  至於是否须重推「特别信贷保证计划」,因应当时的国际金融危机,政府於二○○八年底推出「特别信贷保证计划」,以协助企业面对信贷紧缩带来的融资困难问题,是一个有时限的计划,是非常时期的非常措施。该计划的最高贷款担保额为八成,不收取任何费用,因此绝大部分的贷款风险均由纳税人承担。我们必须在善用公帑与协助企业之间取得平衡,因此,面对当前外围经济环境不稳,在考虑适当措施支援我们的中小企时,我们於本年中在按揭证券公司的「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下,推出有时限的「特别优惠措施」,以协助企业度过当前难关。虽然「特别优惠措施」须收取担保费,但担保费用较「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已大幅调低约七成。我们认为有限度的收费能令政府、企业及贷款机构分担坏帐风险,在协助中小企及善用公帑之间取得平衡。

  再者,「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下的「特别优惠措施」在几方面亦较当时的「特别信贷保证计划」宽松,例如「特别优惠措施」担保的循环贷款上限并无限制;而且,只要在同一时间内的贷款不超过一千二百万元,企业在偿还贷款后所腾出的贷款保证额可无限次再使用。我们认为无须重推「特别信贷保证计划」。

  此外,在协助中小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问题方面,正如我在开场发言时已提过,我们现时已有多项支援措施。除了按揭证券公司本身的「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及於五月底在该计划下由政府提供一千亿元信贷保证额所推出的「特别优惠措施」外,工业贸易署亦有常设的信贷保证计划,即「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符合资格的中小企可在计划下获得五成信贷担保,无须缴付担保费用,最高的信贷保证额为六百万元。若中小企业已全数清还在计划下获批信贷保证的贷款,该中小企业可使用相应的信贷保证额多一次,以六百万元为上限。计划自二○○一年推行以来,一直为中小企提供有效的支援。截至二○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共批出超过二万八千九百份申请,涉及贷款额约四百零三亿元,受惠企业超过一万四千三百家,分布於不同行业。

  昨晚我听到王国兴议员关注中药业方面的问题,我会向相关的部门反映。

  主席,我们会继续密切留意经济情况及市场变化,检视我们的措施,以为企业提供适切的支援。就议员提出关於「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的「特别优惠措施」的意见,我们亦会适当地考虑。

  我谨此陈辞,多谢主席。



2012年12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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