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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非法劳工行动拘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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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务处(入境处)今日(十二月十九日)在上水区展开一项反非法劳工行动,执法人员搜查位于上水区的水货黑点,并于彩顺街拘捕五名涉嫌从事水货活动而违反逗留条件的内地旅客,分别为三男两女,年龄介乎三十六至六十四岁。行动中检获大批怀疑用作水货用途的纸尿片。
  
    所有非法劳工现正被羁留调查。

  入境处发言人称:「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两年。」

  发言人呼吁雇主切勿聘用非法劳工,并强调任何人士如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亦属违法。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三十五万元及监禁三年。同时,如求职者没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话,雇主亦必须查阅他/她的身份证或有效旅行证件,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五万元及监禁一年。为了遏止雇用非法劳工,高等法院于二○○四年颁布判刑指引,指出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属严重罪行,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须被判即时入狱。



2012年12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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