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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青年服务团成员获财政司司长嘉许(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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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今日(十二月十九日)向香港青年服务团计划(第二期)的九名团员颁发服务证书,表扬他们在广东省韶关市义务教学的杰出表现。

  民政事务局副局长许晓晖亦出席服务证书颁发仪式。她说:「九位团员的表现得到韶关各单位的高度赞赏。各人愿意暂时放下香港的生活、工作、家人及朋友,到简朴的环境服务学校,教导学生;同时亦为自己扩阔眼光,丰富历练,为青年人树立良好榜样,实在值得嘉许及鼓励。冀盼所有香港人都能同样地发挥关爱精神,以行动支持社会上有需要帮助的人。」

  许晓晖说,她今年四月到韶关探望过服务团,深受他们的热情所感动。在服务完结后,她亦出席了分享会,听取各人在韶关生活的点滴。她相信各义工可从中得到宝贵的经验和难忘的回忆,并希望这一点一滴可以成为他们日后学习、工作及成长的动力。

  她亦感谢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和韶关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韶关市提供四所中小学的支援教学岗位,让服务团计划第二期成功落实。

  九位团员的亲友今日亦出席证书颁发仪式,以示支持。此外,韶关市人民政府的代表也带同老师和学生来港出席仪式,并顺道考察和交流。

  行政长官於二○一○至一一年度的《施政报告》中,提出设立「香港青年服务团」,资助十八至二十九岁的青年人到内地贫困地区服务六至十二个月,以锻炼香港青年的意志、发展他们的潜能,及鼓励他们服务他人,贡献国家,从而加深他们对国家的认识,并同时推广义务工作的精神。

  服务团计划第二期的九位团员於二○一二年二月至七月期间被派往韶关四所学校,包括龙归中学、龙归小学、犁市镇中心小学及花坪实验学校,展开支援教学服务,任教初中、小学及学前班的各项科目,及协助筹办课外活动。

  服务团计划第三期已於今年九月展开。服务团新一轮的推广工作预计在二○一三年第一季开展,有兴趣人士可留意香港青年服务团的网站:www.servicecorps.hk。



2012年12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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