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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在囚人士自我伤害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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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黎栋国今日(十二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郭荣铿议员的提问的书面答覆:

问题:

  近日有传媒报道,过去两年共有过百宗在囚人士自我伤害的个案,当中更有多名在囚人士因此死亡。在囚人士在囚禁期间自我伤害甚至死亡是严重事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共有多少名在囚人士自我伤害的个案?其中有多少名在囚人士因此死亡;

(二)当局有否就在囚人士自我伤害的原因作出调查?若有,请列出该等原因并涉及个案的数字;若无,原因为何;及

(三)当局有何方法预防在囚人士自我伤害,特别是单独囚禁的人士?

答覆:

主席:

  惩教署致力为被羁留人士提供稳妥、安全、人道、合适和健康的环境。惩教人员十分重视确保在囚人士的安全,包括预防他们作出自我伤害的行为。

(一)在过去三年,在囚人士自我伤害及自杀身亡的个案数目按年分列如下:

         个案数目         总数
         ____         __

         自我伤害   自我伤害
         (但没有  (引致身亡)
         引致身亡)          

二○一○年     86      4   90
二○一一年     95      0   95
二○一二年     77      2   79
(截至十二月中)


(二)惩教署对所有在囚人士自我伤害的个案均十分关注。每次发生在囚人士自我伤害事件后,惩教人员和临床心理学家均会为有关人士提供适切辅导,包括调查和了解其自我伤害行为的背后原因。就每个不幸身亡的个案,惩教署会报警处理。死因裁判法庭随后亦会展开研讯,确定有关在囚人士的死因。惩教署会研究死因裁判法庭就每宗有关个案的判词,并作出适当跟进。

  作出自我伤害行为的在囚人士的背景各异,所犯罪行和刑期各有不同,他们自我伤害的原因往往十分复杂,因此惩教署未能够将每个个案背后的原因逐一分类和统计。一般而言,他们自我伤害的原因主要包括家庭问题、情绪问题、健康问题及滥用药物的后遗症等。

(三)惩教署一直有采取一切可行措施,防止在囚人士作出自我伤害的行为。

  惩教署职员当值时会保持高度警觉,密切监察在囚人士的行为(尤其是一些刚进入院所的在囚人士),务求尽早察觉他们有否自我伤害的倾向(例如是否有情绪低落,离群和自言自语等)。当发现有自我伤害风险的在囚人士时,惩教人员会通知临床心理学家跟进,安排他们接受评估及辅导。对於单独囚禁的人士,医生会每日巡视他们,临床心理学家及司铎亦会探访他们。

  在职员培训方面,惩教署定期为前线职员提供有关防止在囚人士作出自我伤害行为的在职训练,并不时进行演练,确保他们在遇到在囚人士作出自我伤害行为时,能作出迅速及适当的拯救行动。

  至於囚室设计方面,惩教院所内很多设施(例如厕盆、镜子、消防洒水器及洗手盆等)均属特别设计,以尽量避免在囚人士利用该等设施的碎片自我伤害,或作为吊颈自杀的承托点,减低他们可能自我伤害的机会。

  此外,惩教署亦经常为在囚人士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和举办更生活动(例如举办小组活动或讲座等),并且透过海报和小册子等宣传品,协助他们建立正确的人生观。部门亦会与非政府组织合办宣传和公众教育的活动,呼吁在囚人士的亲友关心和支持他们,预防他们作出自我伤害的行为。



2012年12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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