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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私人住宅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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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十九日)立法会会议上李慧攌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的口头回覆:

问题:

  私人住宅租金持续攀升;40平方米以下的私人住宅租金指数,由二○○九年十月的130.8,上升至今年同期的239.2,升幅为百分之83。更有调查发现,深水桋一个90平方的分间楼宇单位(俗称「浻房」)的平均租高达34元,较一年半前上升逾一成。有市民表示,租金高昂令最低层人士的生活百上加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分析近年租金上升令租金开支占居於私人楼宇的基层家庭收入的比例有何变化;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会否因应租金上升,放宽关爱基金「为居住环境恶劣的低收入人士提供津贴」援助项目的申请人的租金上限,以及提高向合资格人士发放的津贴额;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考虑容许租金开支从应课薪俸税的入息中扣除;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近一、两年,在物业市场持续炽热、住宅供求仍然紧张的情况下,楼市的亢奋情况已经逐渐和经济基调背道而驰,亦与市民承担能力脱节。因此,在今年10月底,政府决定引进「管理需求」的非常措施,以期稳定楼市,减低其泡沫风险。而私人楼宇的租金也反映物业价格,一样受到包括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要及物业市场气氛等多个因素所影响。

  李慧攌议员在问题的前言中引用一项有关40平方米以下的私人住宅租金指数。根据差饷物业估价署公布的「私人住宅租金指数」,甲类住宅(即实用面积为39.9平方米及以下的单位)於二○○九年十月的指数为106.5,而二○一二年十月的临时指数则为158.2,升幅为48.5%。

  现在就李议员提问的各部分回覆如下:

(一)有关租金占家庭收入比例的资料,可以从每十年一次进行的人口普查,以及在两次人口普查中间进行的人口中期普查的结果分析得到。

  我们并无就「基层家庭」下一个定义,但根据二○一一年人口普查的结果所得,就居住在私人住宅单位而月入一万元以下的家庭而言,其租金与收入比率中位数於二○一一年为41.2%;而二○○一年及二○○六年的相关比率中位数则分别为35.4%及41.9%。就居住在私人住宅单位而月入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下的家庭而言,其租金与收入比率中位数於二○一一年为31.1%;而二○○一年及二○○六年的相关比率中位数则分别为29.5%及27%。

(二)关爱基金於二○一二年十月推行援助项目,为居住环境恶劣的低收入人士提供一次过津贴,以纾缓他们的经济压力。津贴金额为一人住户3,000元,二人住户6,000元,而三人或以上住户则划一为8,000元。其中,如申请人是租住私人楼宇内的房间/小室、阁仔或床位,其过去三个月平均每月租金,须不超过相应住户人数的指定租金上限,例如一人住户为4,370元,二人住户为6,705元。

  一如关爱基金的其他项目,基金相关委员会会监察项目的推行情况,以持续检讨项目。基金秘书处会将各界的建议和意见,传阅予基金相关委员会参照。
 

(三)香港一直奉行简单及低税率的税制,并致力维持税制公平和中立的原则。在薪俸税方面,我们实行累进税率,以体现能者多付的公平原则,我们更同时提供相当优厚的薪俸税免税额。以2010/11课税年度为例,约六成的工作人口不用缴纳薪俸税。即使在实施於2011-12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中宣布的一次性减税措施之前,85.3%的薪俸税纳税人的平均实际税率低於5.5%,而所有薪俸税纳税人的整体平均实际税率(即扣除免税额等等)亦只有8.1%,已经是相当轻的税务负担。

  政府不时因应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市民生活需要而推出税务措施。为减轻薪俸税纳税人在经济放缓下的税务负担,财政司司长於2012-13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中,便宣布一系列的税务措施,包括全面增加薪俸税的各项个人免税额,惠及所有须缴纳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的纳税人,合共约150万人。有关措施在相关的法例於本年七月获立法会通过后,现正付诸实行。

  主席,政府认为薪俸税下各项经调整后的个人免税额,已经顾及纳税人的各项基本所需,包括住屋开支。政府无意就住屋租金开支方面提供税务扣减。



2012年12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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