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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扬提供义务法律服务法律专业人员(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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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务局首次举办义务法律服务表扬计划,表扬254位法律专业人员及31间律师事务所,向市民提供义务法律服务。

  表扬计划的颁奖典礼今日(十二月十三日)举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说,计划的目的是表彰及感谢在香港提供义务法律服务的法律专业人员,并鼓励更多法律界人士参与服务。

  曾德成说,政府现时资助当值律师服务推行免费法律谘询计划,旨在为真正遇到法律问题、而一般未能负担法律服务费用的市民,提供免费的初步专业法律意见。目前,有逾900个律师参与这计划,每年处理约6,600宗个案。

  另外,香港大律师公会设立的法律义助服务计划,以及香港律师会的免费法律谘询服务及伤亡赔偿案件服务热线,亦为市民提供义务服务。一些非政府机构亦招揽律师,透过不同方式提供免费法律意见及谘询服务,并举办免费活动提高大众的法律常识。

  曾德成感谢香港的法律专业人员过去一直热心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并希望他们继续为社会服务,以及在港推广这义务文化。

  他说,民政事务局明年初将推出「为无律师代表诉讼人提供法律意见试验计划」。试验计划为期两年,旨在协助无律师代表的诉讼人得到有关法庭审讯规则及程序的意见。

  当局已成立督导委员会监察计划的运作及提供意见,委员会由彭键基法官担任主席。民政事务局会将尽量招募义务律师参与。

  今日获表扬的法律专业人员於二○一一年七月一日至二○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期间,各提供最少25小时的义务法律服务。

  有关表扬计划的详情,请浏览:www.hab.gov.hk/tc/policy_responsibilities/District_Community_and_Public_Relations/recognition.htm。



2012年12月1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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