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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三题:的士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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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葛珮帆议员的提问及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的答覆:

问题:

  据报,近期本港接连发生多宗的士司机滥收车资及抢劫乘客行李的案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过去三年:

(一)政府每年分别接获多少宗投诉,涉及的士司机涉嫌滥收车资、干扰的士计程表(俗称「咪表」)、使用不符规例咪表、拒载或拣客、不采用最直接的路线前往目的地,以及同时接载互不相识的乘客并向他们个别收取车费(俗称「钓泥炇」);警方每年接获的士司机抢劫乘客行李的案件数目;每年上述个案的乘客中游客所占的比例为何;

(二)的士司机因涉及上述罪行而被检控及定罪的个案的数目分别为何,法庭就滥收车资、拒载、干扰咪表及使用不符规例咪表罪行施加的最高判罚为何,以及曾否对抢劫乘客行李的的士司机提出检控;若曾提出检控,控罪及审判结果为何;及

(三)当局曾采取什么措施遏止的士司机干犯上述罪行,以维护香港旅游业的声誉;未来会否采取更积极的措施,打击该等罪行;若会,措施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若否,原因是什么;当局会否考虑提高的士司机滥收车资等罪行的罚则;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的士是香港公共交通服务的重要一环。现时全港共有超过18,000辆的士,的士司机人数超过57,000名。今年首十个月的士载客量,平均每天近90万人次。

  政府致力维持高质素的的士服务,及打击违规行为。我们有完善的法规:《道路交通条例》(下称《条例》)订明的士滥收车资、拒绝载客、兜揽乘客、不采用最直接的路线前往目的地,以及涉及的士计程表的违规行为属违法。《条例》亦订下明确及具阻吓力的罚则,以上罪行最高罚款为1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而警方则锐意执法,打击罪行。运输署则主力转介投诉个案予车主,要求车主提醒向其租车的司机改善服务水平。

  政府亦力教育宣传。运输署及香港旅游发展局(下称「旅发局」)循不同途径,针对不同乘客群组,发放车资及求助电话等资讯。

  近期发生多宗的士司机涉嫌滥收车资甚至盗取乘客放置在车尾箱行李的个案,政府非常关注,会严正对待,绝不容忍有关违规行为。警方已加强执法,打击不法活动。运输署及旅发局亦已加强宣传教育,提醒乘客提高警觉。

  就葛议员问题的三个部分,现答覆如下:

(一)及(二)交通谘询委员会辖下交通投诉组接获涉及的士司机涉嫌滥收车资、拒载或拣客、不采用最直接的路线前往目的地、接载乘客时按人头而非的士计程表收取车费(俗称「钓泥炇」),以及涉及的士计程表的违规行为等的投诉,在二○一○年合共有7,735宗,二○一一年有8,559宗,而今年截至十月则有7,318宗。主要投诉的事项为拒绝载客、没有采用最直接路线前往目的地,以及滥收车费。投诉分类资料载於附件一。投诉人自称是旅客的个案,每年约占个案总数的14%。

  针对这些违法行为,警方在二○一○年进行了1,620宗检控。二○一一年的检控数目为1,557宗,今年截至十月则有1,725宗。案件的分类详情载於附件二。

  根据警方纪录,法庭於二○一○年至二○一二年十月期间,就滥收车资、拒绝载客和涉及的士计程表的违规事项最高曾判罚款4,000元,亦另有一判案吊销的士司机驾驶执照八个月。

  在的士司机盗窃乘客行李或物品方面,警方在二○一二年首十个月共接获19宗举报(两宗的举报人士为香港居民,而另外17宗为内地游客或外籍人士)。警方共拘捕五名的士司机涉嫌与案有关,当中一人已於七月被定罪及被判处五个月监禁,另一人於九月被定罪及被判处100小时社会服务令。警方并无备存二○一○年及二○一一年的相关数字。

(三)为更力打击不法之徒涉嫌利用的士犯案,相关部门已加强执法及宣传教育,亦和旅游及的士业界加强联系。

  就执法而言,警方已在各警区,尤其是较多游客往来的油尖、中区及机场警区,作出针对性的部署,重点工作是加强在黑点的巡逻、采取情报主导行动及加强宣传。西九龙总区重案组连同西九龙交通部及油尖警区在过去数周,亦在各黑点就滥收车资、涉及的士计程表等违规事项而进行「放蛇」行动,迄今共拘捕七人。行动会继续,警方并已分别为的士业界及乘客设立专门热线电话,便利举报。

  警方亦十分重视盗窃乘客行李或物品的案件,并已交由西九龙总区重案组统一作跟进调查,目前并没有证据显示有关案件涉及集团式经营。惟由於绝大部分受害的游客均未能向警方提供涉事的士的车牌号码或司机姓名等资料,因而增加了调查的难度。警方已加强针对性的执法行动,包括加强在黑点的巡逻工作及采取情报主导行动,打击相关罪行。

  宣传教育方面:

(i)运输署已在主要的士站及人流较多的旅游点设置电子显示屏、资讯牌及大幅横额,展示的士收费的资讯及前往主要目的地的参考车费;

(ii)运输署并已增加印制载有的士收费详情、往来主要旅游地点的车费、以及求助电话的参考单张,於机场、口岸及旅游景点派发。署方并会联同警方、油尖旺区议会及的士业界,安排在尖沙咀广东道一带进行针对的士违规行为的宣传活动;以及

(iii)警方及旅发局通过网页发报「旅客须知」,提醒旅客要留意的士司机於车内展示的司机证,及向司机索取有车牌号码的机印车费收据,以便有需要时作跟进之用。旅发局亦会在较多旅客来港的内地城市加强宣传。

  根据法例,涉嫌滥收车资、拒载、兜揽乘客、不采用最直接的路线前往目的地,以及涉及的士计程表的违规行为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罚则已具阻吓作用。相关部门在执法及宣传教育工作方面会加强工作,以针对近期出现的的士不法行为,使防范於未然。此外,视乎个别案件的详情及所得的证据,警方会考虑以其他刑罚较重的刑事罪名拘捕涉嫌犯案的司机,如「盗窃罪」及「企图欺诈罪」。这些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十年。



2012年12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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