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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题:居者有其屋第二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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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五日)立法会会议上石礼谦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行政长官于本年7月宣布,由二○一三年初开始,在新的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推出前,每年容许5 000名符合居屋白表申请者资格的人士免补地价购买第二市场的(二手)居屋单位。据报,自公布此项措施后,二手居屋单位的价格持续上升。例如,今年八月,青衣一个21年楼龄的居屋单位补地价后的售价比同区一个楼龄只有9年的私人屋苑单位的售价高出接近两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为何二手居屋单位价格持续上升,甚至超过同区二手私人住宅单位的价格;

(二)有否评估尚未补地价及已补地价的二手居屋单位现时的价格水平,是否已超过市民的负担能力;若评估结果为是,政府如何贯彻居屋作为资助房屋的政策目标;若评估结果为否,有否评估二手居屋单位的价格到达哪个水平才超过市民的负担能力;及

(三)会否全面检讨现时活化居屋第二市场的措施,包括考虑规定居屋业主只可把其单位出售给现时的公屋租户或准租户,以贯彻居屋作为资助房屋及有别于可自由转让的私人住宅楼宇的政策目标;若会,详情为何;若不会,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我们关注市民的置居需要,亦明白部分市民需要以「居者有其屋计划」(下称「居屋」)作为置居的第一步。在过去数年,来自不同界别的社会人士亦分别提出让拥有白表资格人士购买未补价居屋单位的建议,以满足他们的置居需要。

  一直以来,居住于公共租住房屋(下称「公屋」)的租户,可以「绿表」申请者的身份,不受入息限制购买新发售居屋,或在居屋第二市场购买未补价居屋,但是符合入息及资产限额的非公屋租户,只能以「白表」申请者身份购买新发售居屋。

  因此,我们会在二○一六/一七年度首批新居屋单位落成以前,每年容许5 000名「白表」申请人购买未补价的居屋(下称「临时计划」),在这段过渡时期回应合资格人士的置居需要,并藉这计划增加居屋单位的流转,从而活化居屋第二市场。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现综合回覆如下:

  我们一直密切监察物业市场价格的变动,包括居屋第二市场。我们留意到整体楼价,包括二手居屋的成交价,于环球及本地经济放缓下仍然持续上升。我们明白社会人士关注未补价二手居屋的价格上升,不过,楼价的变动是基于多方面的因素,例如土地供应、物业交投量、按揭信贷情况、资金及利率水平、人们对后市的预期等。同样,在第二市场上未补价居屋价格的变动,往往亦是基于多方面的因素,而不是纯粹受任何一个单一原因所影响。

  在居屋第二市场计划下,合资格人士(即「绿表」人士及在日后获得临时计划配额的「白表」人士),可自行与居屋第二市场计划下未补价单位(包括超过250 000个居屋单位、约120 000个「租者置其屋」计划单位、及约9 000个香港房屋协会(下称「房协」)的「住宅发售计划单位」)的业主商讨,购买未补价单位,并按市场情况厘订成交价格。至于已补价的居屋单位,则属私人市场单位。我们认为没有需要,订定二手居屋可负担水平的价格。不过,在订定「白表」申请者的入息及资产限额时,会一如既往,透过方程式反映他们置居的负担能力。

  至于限制居屋业主只能出售其单位予现时或准公屋租户,但不能在补价后在公开的市场出售其单位的建议,根据现行《房屋条例》,于转让限制期届满,或于此期限内房屋委员会(下称「房委会」)不接纳居屋业主提出的转让(亦即「回购」),居屋业主在缴付补价后可在公开市场出售其单位。故房委会无理据限制业主根据《房屋条例》出售其已补价的居屋单位。

  不过,为释除社会人士对临时计划可能导致居屋第二市场出现炒卖情况而影响未补价居屋单位售价的疑虑,我们会对居屋第二市场计划下的「白表」买家实施转售限制。「白表」买家在交易后首两年内,不可在居屋第二市场出售其单位;第三年起则可将未缴付补价的居屋单位售予获房委会核定的合资格人士。而「白表」买家在购入单位后,若要在公开市场出售其单位,则需先缴付补价。

  上述为居屋第二市场「白表」买家安排的转售限制,是参考房委会就现有居屋施加的转售限制,这做法已广为公众所认识,亦容易明白及接受。再者,政府当局已另有措施(例如征收额外印花税)遏止炒卖,亦应足以释除有关疑虑。

  我们明白部分市民有迫切的置居需要,因此,除了推出扩展居屋第二市场至小额「白表」买家这项临时措施外,政府已积极开展首批新居屋项目的筹备工作。由二○一六/一七年起四年总共提供约17 000个新的居屋单位。首批二○一六/一七年落成的新居屋单位预计可于二○一四/一五年预售。

  与此同时,房委会会在二○一三年年初将余下的832个剩余居屋单位全部推出发售。而且,由房协发展的原「置安心」计划青绿街项目的大概1 000个单位,亦会于二○一二年年底预售。

  此外,政府将在「长远房屋策略」检讨中,考虑未来对居屋的需求,并制订相关的供应指标。



2012年12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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