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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袭击控烟督察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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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五十四岁男子因袭击控烟督察,今日(十二月三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判处罚款二千元。该名男子亦因为未能出示身分证明文件及干犯吸烟罪行,分别被判罚款五千元和一千元。

  案件发生於九月六日,控烟督察队伍巡查旺角一间酒楼期间,其中一名控烟督察被该名男子袭击,该男子其后被警方拘捕并落案控以有关罪名。

  徖生署发言人呼吁市民遵守禁烟规定,并与执法人员合作。

  发言人说:「恐吓执法人员或向他们使用暴力是严重罪行,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二○一二年截至十二月二日,共有十一宗袭击控烟督察的案件。由二○○七年一月至二○一二年十二月三日,三十四名袭击控烟督察被判罪成的人士中,有八人被判即时入狱,而法庭颁下的最高刑罚为即时监禁四个月。



2012年12月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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