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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消费者诉讼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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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三日)宣布委任下列人士出任消费者诉讼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由二○一二年十二月六日起,为期两年:

再度委任委员:
 陈家殷
 周家明
 吴丽萍教授
 黄永恩
 杨懿洁

新委任委员:
 雷永昌医生
 余承章

  政府发言人说:「我们感谢委员陈先生、周先生、吴教授,黄先生以及杨女士继续对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作出贡献。我们相信,加上新委任委员雷医生及余先生的参与,管理委员会将继续有效管理基金,使其运用得宜并符合公众的最大利益。」

  林云浩及查逸超教授将於十二月五日任期届满时退任。

  发言人说:「我们对林先生及查教授在任期间竭诚为管理委员会服务深表谢意。」

  另外,新上任的消费者委员会(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已接替刚退休的刘燕卿,获委任为管理委员会的当然成员。黄凤娴的任期於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起生效。

  消费者诉讼基金在一九九四年成立,为具理据的消费者个案提供财政支援,以进行法律诉讼或其他形式的帮助。

  消委会是该基金的受托人。管理委员会协助消委会管理基金及审核申请。



2012年12月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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