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是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梁家杰议员动议根据《议事规则》第16(4)条就行政会议成员林奋强先生的休假安排休会待续议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刚才聆听了十五位议员的发言,议员对这次事件的关注,当局十分理解。虽然是次休会辩论的议题是有关行政会议成员的休假安排,但大部分议员在发言时亦关注甚至是质疑林奋强先生在政府推出新一轮住宅物业管理需求措施时有否涉及利益冲突,或者藉行政会议成员身分而获得市场敏感资料,所以我有必要先就行政会议这个有关制度作出详细的说明。
事实上,我的发言都只能针对现行的制度和已知的事实,而非回应一些不同的揣测。在这里我想首先指出,行政会议的事宜,是由行政长官办公室及其辖下行政会议秘书处负责。当然,我本人亦是行政会议成员之一。
在香港的政治体制中,行政会议一直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行政会议具宪法上的重要地位,是《基本法》第五十四条所订明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机构。根据《基本法》第五十六条,行政长官在作出重要决策,向立法会提交法案、制订附属法规前,须征询行政会议的意见,人事任免、纪律制裁和紧急情况下采取的措施则除外。
行政会议是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最高层机构。行政会议的组成,亦在《基本法》第五十五条清晰订明应包括三个类别的人士:即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这个平衡而具代表性的组合,确保行政长官可从不同的社会阶层取得适切的意见,让他能考虑社会各界别以至整体的利益,从而作出务实利民的决策。
行政长官在委任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时,首重挑选对香港有承担、具才能、富经验,并认同行政长官施政理念的人士,目的是藉他们提供专业知识,分享服务社会的经验,分析社会各阶层的需要,并透过他们的独到见解,让行政长官在施政时参考各方面的关注和看法,作出情理兼备而惠及广大市民的决策。
我们十分明白,市民对行政会议成员的言行和操守有高的要求和期望,亦关注到行政会议成员可能需要处理一些与其利益有冲突的事项。事实上,提交行政会议的事项繁多,行政会议成员不免会遇到可能被视为与其利益有关的议题,关键是必须认清有关利益,权衡其重要性,并作出适当处理,以确保行政会议成员向行政长官提供意见时公正无私和不偏不倚。
为处理有关利益的问题,行政会议设有严谨而行之有效的利益申报制度。申报制度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定时定期的申报,每位行政会议成员在委任之初及其后每一年,均须填报一份《行政会议成员每年须登记的个人利益》,申报个人利益。要申报的利益包括下列各项-
(一)公共或私营公司的受薪董事职位;
(二)受薪工作、职位、行业、专业等;
(三)如上述两项的利益包括因行政会议成员身分所提供的个人服务,服务对象的姓名或名称;
(四)成员在本港或本港以外地区拥有的土地及物业,包括以其配偶、子女或其他人士或公司名义拥有、但实际由成员拥有的土地及物业,或虽非由成员所有、但成员有实际利益的土地及物业;
(五)成员本人或连同其配偶或子女、或代表其配偶或子女持有公司或其他团体的实益股份,而这些股份的面值超过有关公司或团体已发行股本的百分之一,公司或团体的名称须予说明;以及
(六)理事会、委员会或其他机构的成员身分。
每位行政会议成员申报的利益都上载行政会议网址,供公众查阅。申报的利益如有变更,行政会议成员须通知行政会议秘书。
此外,行政会议成员在委任之初及其后每一年,须以保密形式向行政长官申报更详细的财务利益,包括成员本人或连同配偶或子女或其他近亲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论持股数量),以及期货或期权合约。财务利益如有变更,以及成员进行超过港币20万元的货币交易,须在两个交易日内通知行政会议秘书。
行政会议成员本人及配偶接受因行政会议成员身分而获得的财政赞助、海外访问赞助或价值港币2,000元或以上的礼物,须於14天内填写《接受赞助及礼物申报表》,作出申报。有关申报亦会上载行政会议网址,供公众查阅。
申报制度的第二部分是就个别行政会议讨论事项作出申报。行政会议成员有个人责任,检视行政会议所审议的事项是否涉及其个人利益,并在行政会议讨论有关项目前作出申报。行政长官会根据所申报的利益,考虑成员就行政会议审议的事项是否有潜在或实际的利益冲突,并决定成员可参与讨论或必须避席。如行政长官决定有关行政会议成员需要避席,有关行政会议成员不会获发行政会议文件和相关的会议纪录,其申报详情和避席均会载於会议纪录。
行政会议在十月二十六日讨论有关提高额外印花税以及推出新的买家印花税的建议时,完全是遵照刚才我所述的规则而进行。由於林先生在行政会议讨论有关建议当天并不在港,因此并没有参与会议,亦没有获发讨论文件。
部分议员关注或揣测林先生是否有因其行政会议议员身分获得印花税的市场敏感资料。财政司司长已经公开表示,就税务这类如此敏感的事项,是不会事先与行政会议的非官守议员作任何讨论的。在整个构思印花税措施的过程中,只有直接有关的官员参与其中。
至於林奋强先生休假一事,林先生是在二○一二年十一月二日向行政长官申请休假,并获行政长官接纳。我们已於十一月三日发出新闻稿公布有关事宜。林先生在休假期间不会出席行政会议的会议及简报会,也不会以行政会议成员身分出席行政会议的其他活动。政府亦已暂停向他发送有关文件及支付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的酬金。正如行政长官已公开说明,林先生请假的理由是他需要集中处理因为售卖其住宅物业而引起的疑问。
林先生的休假没有设定时限。过往亦有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暂停履行职务,但由於具体情况不尽相同,我们不会作出比较。
主席,我希望再次强调行政会议的利益申报制度非常严谨,透明度也相当高。所有成员的申报均记录在案。此外,行政会议亦设有严格的保密制度和措施。这个保密和利益申报制度有助维持行政会议畅顺运作,并维持公众对行政会议的信心。
多谢主席。
完
2012年11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