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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打击互联网及资讯科技相关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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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署理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日(十一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莫乃光议员的提问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曾于二○○○年三月成立一个电脑相关罪行跨部门工作小组,全面检讨对付电脑罪案的执法架构及环境。该小组提出了57项改善建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就政府采纳的工作小组所提建议而言,当局有否定期检讨相关政府部门落实该等建议的工作的成效;若有,检讨的结果为何;

(二)就未获政府采纳的工作小组所提建议而言,当局有否采取措施以回应工作小组的有关关注;若有,该等措施的详情及成效为何;及

(三)鉴于工作小组的报告完成至今已超过十年,而其间互联网日趋普及而有关科技迅速发展,当局有否计划再次成立跨部门工作小组,全面检讨对付电脑罪案的执法架构及保护网上个人资料和私隐的环境;如有,工作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近年,互联网及资讯科技发展迅速,打击相关罪行一直是跨部门的工作,亦必须与时并进。就问题的三部份,当局的回覆如下:

(一)电脑相关罪行跨部门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二○○○年提出的57项建议,大部分获政府采纳和落实。其中主要包括:

*工作小组建议加强执法机构及互联网服务供应商(互联网商)和私营机构的沟通,以及执法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执法机构已和主要互联网商和其他机构(如金融机构)设立了24小时的联络系统,以应付突发事件;警务处不时为金融机构举行讲座,提高业界对电脑保安的了解;为加强保护本地的重要资讯科技基建,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资科办)成立了互联网基建联络小组,成员包括资科办、警务处、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香港电脑保安事故协调中心(协调中心)、香港互联网注册管理有限公司、香港互联网交换中心和香港互联网供应商协会(互联网商协会)。透过联络小组,各持份者建立了更紧密的沟通和合作。这些沟通联络渠道一直运作良好。

*工作小组亦建议加强资讯保安方面的教育和宣传。警务处每年均与资科办和协调中心合作,就受关注的资讯保安主题,举办全年性的活动,推展公众教育;资科办已设立「资讯安全网」(www.infosec.gov.hk),并不时更新,提供电脑及网上保安的最新资讯。有关部门亦不时与业界和专业团体合作,推行公众教育活动,推广电脑及网上保安。上述合作平台及宣传教育工作成效理想,并会持续进行。

*工作小组建议制定一套处理电脑证据的标准程序。警务处已就处理电脑证据制定标准程序,供调查及电脑法证人员参考。警务处亦定期与其他本地执法机构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执法机构会不时检讨有关程序,确保能配合执法需要。

(二)就当时未被政府采纳或落实的建议(主要包括成立由执法机构和私营机构代表联合组成的委员会,修订法例以处理「欺骗机器」的问题,及互联网商应拒绝「多重登入」等建议),当局已采取一系列跟进工作,以回应当时提出的关注:

*如前所述,政府部门与私营机构已建立了多个合作平台,并经常交流经验,推广资讯系统保安。

*政府于二○○四年成立专责部门资科办,取代资讯科技署,专门负责倡导社会各界发展资讯及通讯科技、制订资讯科技策略,并透过推动网络及资讯保安的措施以发展数码经济。

* 经小心研究修例应付「欺骗机器」的建议,政府认为现时《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中针对的电脑罪行,已可处理这方面的问题。

* 互联网商协会及消费者委员会研究后,认为「多重登入」本身并无不妥,重要的是让消费者认识该项功能对电脑保安的影响。互联网商协会及消费者委员会已加强这方面的公众教育。

(三)如前所述,打击互联网及资讯科技相关罪行一直是跨部门的工作,亦必须与时并进。政府一直不时检讨有关的规管架构及行政措施,使之配合互联网及科技发展。时至今日,香港已有多条法例规管与电脑及互联网相关的罪行,例如《电讯条例》(第106章)禁止在未获授权下藉电讯取用电脑资料;《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打击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盗窃罪条例》(第210章)打击毁坏、污损、隐藏或捏改电脑保存的纪录等罪行;《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第593章)禁止进行与发送多项商业电子讯息相关的诈骗活动。

  此外,部分法例虽然没有明文提到网上环境,但仍可涵盖现实和网上世界。《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在保障个人的私隐方面,适用于任何切实可行予以查阅及处理的个人资料。《电子交易条例》(第553章)则赋予电子纪录与文件纪录及电子签署与亲笔签名同等的法律地位。

  资科办及警务处一直密切留意科技的发展和犯案形式的演变,有需要时更新规管、执法和宣传策略。自二○○九年起,协调中心每年都举办一次本地资讯保安事故应变演习,模拟多种网络攻击事故,以提升本地有关机构的应变能力,对抗网络攻击。资科办每年均与警务处和协调中心合作,举办全年性的资讯保安活动。二○一二年的主题为「共建网络安全」,重点为协助公众应付网络攻击。警务处亦会继续采取多个策略打击科技罪案,包括(一)在科技罪案调查,电子数据鉴证及训练方面,维持专业和先进的能力;(二)与海外执法机构,其他政府部门和主要业界持份者紧密合作;及(三)透过公共教育与及社区凝聚,提高市民防止科技罪案的意识。



2012年11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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