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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今日(十一月二十四日)出席「青年高峰会议2012」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就地产建设商会昨日就买家印花税的建议,政府会否考虑?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我们刚收到地产建设商会的建议书,我们会细心看内容。不过之前政府有跟地产建设商会见过面,现在因应建议书,我们会安排再跟他们谈谈。
有关豁免方面,我们将来提交法案时都会提到那些方面的豁免值得考虑。任何豁免都需要非常小心,例如关於重建项目方面,的确我们计划会有豁免的安排,具体细节会在法案内列明。
至於会否将物业以价格划线,或是豁免本地永久居民组成的公司(即所谓本地公司)是否可行,过去在构思买家印花税的阶段时都有考虑过,但我们认为可行性低。因为若将物业按照价格划分,会造成针对某些价格的物业作出限制,这又如何去解释?事实上,现时楼市不同价值的物业,在楼价走势方面都有不同影响。
另外若对本地公司和海外公司不同看待,会产生很大的漏洞,导致海外人士利用本地公司来逃避买家印花税。一些学者和律师亦有指出这个漏洞。这些漏洞在我们构思买家印花税的时候都已考虑过,但我们认为不易克服,越多豁免就越会令买家印花税的实际效果打折扣,所以我们构思任何豁免时都要非常小心。
记者:「日落条款」是否可以考虑?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日落条款」亦在我们构思买家印花税的过程中有考虑过,不过我们认为如果事先说明有「日落条款」,即税项在某一段时间之后不再成立,会令税项的实际效力打折扣,特别是因为我们需要小心和紧密地留意物业市场的变化。不过,在我们构思当中是希望将来监察市场走势时,如有需要,我们可以尽快调整额外印花税和买家印花税的税率,有需要时税率甚至可以减至零,以尽快回应市场变化。所以将来我们提交立法会的法案,会提出以一个附属立法的方式,即先实施后审议(negative vetting)处理。
财政司司长在10月26日公布买家印花税时亦说过,如果市场情况有变,政府会考虑取消这些税项。不过当然这是非常时期的非常手段,假如市场仍然维持一个亢奋阶段,我们认为这些管理需求措施有其必要性。
记者:有关行政长官书面回应其大宅事件,你有何看法?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行政长官已就其大宅事件作出相当详细的解释,亦说明当中存在的问题等等,我没有补充。我希望关心事件的市民详细看看这相当多元素的解释。
完
2012年11月24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20时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