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在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十一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上就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DBC)停止广播服务相关事宜的开场发言:

主席:

  感谢您召开这个特别会议,也感谢各界人士出席,表达意见。我们明白在座各位非常关注DBC事件。我希望首先简单地讲解事件的最新发展。

  第一:就DBC由十月二十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只播放音乐和重播节目,以及於十月三十一日起停止服务,DBC的临时接管人已向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申请批准更改广播安排,为期不超过60天,让临时接管人有更多时间解决资金问题。通讯局已收到临时接管人提交的进一步资料及理据。通讯局会考虑有关申请,有决定后会尽快公布。

  第二:就DBC於十月十日晚上八时至十月十五日早上七时停止提供广播服务,通讯局在考虑事件及DBC的陈述后,已决定向DBC罚款八万元。

  DBC是一间持牌广播公司,获分配的频谱是珍贵的公共资源。我们明白DBC的股东争拗,令公司缺乏营运资金而停止服务,因而有负听众的期望。正如我先前所说,政府非常尊重新闻自由,亦同样尊重广播公司的独立运作,但这并不表示政府不关注DBC事件。反之,当局一直致力在法律和牌照条款的框架下履行监管的责任。正如刚才提到,通讯局现正根据牌照条款和法例处理DBC事件。

  DBC能发展成功,对整体数码声音广播服务的发展会有好处。因此,DBC今天的境况不是政府所乐於见到的。我并不同意有些人士把DBC事件和香港的言论自由混为一谈。香港是有言论自由的地方,任何人士都有权就任何议题自由发表意见;同样,持牌广播公司及其人员亦有权自行决定他们的立场。

  我们已一再呼吁DBC的股东以务实态度解决分歧。现时我们期望DBC的股东和DBC的临时接管人务实地透过商业或法律途径寻求解决股东分歧的方案。当局定会继续密切跟进事件。

  我和我的同事们会细心聆听各位的意见。谢谢主席。



2012年11月24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2时0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