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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发表有关山顶物业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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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十一月二十三日)发表有关山顶物业的声明。声明全文及有关附件已上载行政长官办公室网页(www.ceo.gov.hk/chi/links.html)。

  行政长官表示:「今年六月下旬有报章指我的山顶物业有僭建物。我对事件非常重视,也理解市民对行政长官的期望,一直本开诚布公的态度从严处理,全面配合屋宇署的查察,并第一时间聘请专业团队协助厘清及解决问题。

  由於事件在过去数月进入司法程序,法律意见认为这期间我不能评论事件,令我未能早日作出回应,实在非我所愿。

  今日,有关的司法程序已经结束,我随即就事件发表书面声明,全面、完整、详细向市民交代,希望厘清事实及释除各界疑虑。

  由於我在十三年前购买山顶物业,单凭记忆并不完全可靠,因此我特别聘用专业团队,并根据专业意见和找寻到的记录、文件和图片,尽力客观和全面地说明情况。

  各界如对我今日发表的声明有跟进提问,我会以严谨和负责任的态度,在寻求专业意见和翻查记录后,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回应。

  我期望这份声明能够有助释除外界对我的误解,让事件告一段落,使我可以集中精神处理政务。」



2012年11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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