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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缔造伤健共融社会」议案的总结发言:
主席:
我要一再多谢今晚十多位议员提出很多宝贵的意见。我现在很扼要地作出回应。
就《残疾人权利公约》(《公约》)成立独立专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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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有议员提议成立独立的专责委员会,以推动、落实和监察香港特区政府履行《公约》。我想指出,在监察机制方面,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作为执行《残疾歧视条例》的法定和独立机构,一直有保障残疾人士的平等机会,并维护他们在《残疾歧视条例》所列明的权利。同时,康复谘询委员会作为政府就残疾人士的权益和福祉的主要谘询机构,除协助政府推广和落实《公约》,亦一直肩负监察《公约》在香港实行的情况的重要角色。康复谘询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及其他委员均由非政府人士担任,成员包括不同残疾类别的人士、残疾人士的家长、残疾人士自助组织和提供康复服务的非政府机构的代表、学术界人士、社会及商界领袖、专业人士等。有关政策局及部门的代表则出任委员会的官守委员,负责为委员会提供所需支援,并适当跟进委员会提出的事项。康复谘询委员会具广泛的认受性及代表性,是推动《公约》实施的最合适中央机制。
在政府内部,设有康复专员一职,主要负责就制订整体的残疾人士康复政策,以及统筹和促进各政府部门、公共机构及非政府机构发展和提供康复服务,向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负责。在《公约》适用於香港后,各有关政策局及部门均须确保其政策范畴的政策和措施符合《公约》的精神和规定,而康复专员更担当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内实行有关《公约》事宜的协调中心的角色。
我较早前承诺,因应联合国委员会的意见,会检视专员的职级和权力,我希望今年内可以展开工作,明年作出决定。
我们认为现行的架构已有效落实、推动及监察《公约》在香港的实施。
《公约》於香港实施后主要范畴的最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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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正如我在开场发言所提及,政府十分重视履行《公约》,自《公约》生效以来,政府已持续增拨资源,加强为残疾人士提供的支援服务。在促进一个无障碍、平等和共融的社会,亦已经有明显的进展。我在此与大家分享一些主要范畴的发展。
建设无障碍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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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无障碍环境方面,我们已在二○○八年十二月颁布《设计手册:畅通无阻的通道》的新版本,以订立更高的设计标准,确保建筑物提供适当的无障碍通道及设施,切合残疾人士的需要。负责设计和兴建政府建筑物和公共房屋的部门,亦已设立一套监察机制,落实政策指引,确保所有新建的建筑物或改建的现有建筑物,全部符合在二○○八年发出的最新《设计手册》的规定,甚至更达至比法例规定更高的标准。
此外,为加快改善政府处所、公共房屋和连接道路设施的畅达程度,我们亦开展了涉及开支13亿元的大型改善工程计划,为约3 500个现有政府处所和设施,以及约240个公共屋提升无障碍设施。工程计划已涵盖所有公众经常到访的政府场地,其中九成的改善工程已如期在今年六月底完成。
在公共行人通道方面,政府於本年八月宣布改善现行政策,推出加装升降机的计划,扩大现时在公共行人通道加装无障碍通道设施的计划,在社区缔造「人人畅道通行」的环境,方便市民上落公共行人通道。运输及房屋局已就新政策的最新进展以及开立新的整体拨款分目以进行「人人畅道通行」工程项目的建议,谘询交通事务委员会,获得委员会普遍支持。运输及房屋局会把建议於本年十二月呈交工务小组委员会讨论,若获得小组支持,将於二○一三年一月向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以冀尽早开展有关工程。
我们亦持续改善交通设施,并与公共交通营办商紧密合作,共同协助残疾人士使用公共交通服务。举例来说,所有铁路车站会在二○一五年前设有升降机或直接通道接驳车站大堂至路面;而所有专营巴士会在二○一二年年底前安装视像及/或语音报站系统,并在二○一五至一六年度可供轮椅上落。这是具体的时间表。
为照顾那些有困难使用一般公共交通工具的残疾人士的特别需要,政府一直为营运可供轮椅上落的复康巴士提供全面的资助,为残疾人士提供点到点的交通服务,接载他们上下班、往返学校、接受职业康复训练或参与社交活动。自二○○七至○八年度起,我们已新增28辆复康巴士,增幅达28%,令车队的车辆数目增至129辆。往后,我们会继续因应需求,进一步加强复康巴士的服务和提升其运作效率。
除提升无障碍设施的硬件外,政府亦致力在软件上做功夫,特别是加强设施的日常管理,并提高场地管理人员对无障碍事宜的认识。为此,政府各政策局和部门已委任一名无障碍统筹经理,统筹局和部门内的无障碍事宜。事无大小,我们也要关心。每个场地和设施亦已委任一名无障碍主任负责场地的无障碍事宜。
政府亦一向关注残疾人士是否能畅通易达地使用资讯及通讯。我们已拨款资助开发资讯及通讯科技辅助工具和应用程式,以切合不同类型残疾人士的需要。我们亦已推行无障碍网页运动,以推动公共及私营机构采用无障碍网页设计,以便残疾人士获得网上资讯及使用服务。例如,政府所有网站会於二○一三年年初前提升至万维网联盟所颁布《无障碍网页内容指引》的AA级别,为全球最先在政府网站实施这项标准的地区之一。
加强为残疾人士提供的就业支援和职业训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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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就业和工作方面,很多议员很关心,我们同时很关注这件事。政府继续加强为残疾人士提供的就业支援和职业训练服务,以协助他们获取切合市场需要的工作技能,并觅得与他们能力相符的合适工作。这点很重要。
举例来说,在「创业展才能」计划之下,政府透过拨款资助作为起动基金,协助非政府机构开设小型企业业务,直接为残疾朋友创造就业机会,并让他们可在一个经细心安排而且气氛融洽的工作环境中真正安心就业。受资助企业所雇用的残疾人士,不得少於其雇员总数的一半。为持续改善残疾人士的就业机会,政府已在今年初向计划注资一亿元,并将每个项目的资助期由两年延长至三年。
当局亦会继续推行各项奖励计划,并透过公众教育活动提高普罗市民对残疾人士工作能力的认识。在奖励计划方面,我们已推行「就业展才能计划」,向参与计划的雇主发放相等於每名残疾雇员於受雇期内实收薪金三分之二的津贴,每名残疾雇员的津贴最高可达每月4,000元。
此外,我们会资助聘用残疾雇员的雇主购买辅助仪器及改装工作间,让残疾雇员在执行职务时更方便,更有效率,并协助他们公开就业。每名雇主每聘用一名残疾雇员,可获发最多20,000元的资助金。我们亦提供导师奖励金,鼓励雇主为残疾雇员安排指导员,以提供在职指导及协助他们适应新工作。
有议员建议引入残疾人士就业配额制度,我们也有研究这问题。事实上,根据欧洲议会及国际劳工组织分别於二○○○年及二○○三年就促进残疾人士就业进行的研究,海外国家推行强制性就业配额制度以协助残疾人士就业并不成功,部分国家亦已取消其配额制度。国际的主流趋势是制定反残疾歧规例和法例和其他加强支援残疾人士就业的措施,而非制订就业配额制度。
我们亦关注强制性的就业配额制度可能会令残疾人士被视为社会的负累,使他们难以为同事所接纳,不利他们融入社会。因此,我们认为应该帮助残疾人士凭他们的能力去觅得合适的工作,而非因其残疾而给予工作。我们除提供职业训练和就业支援予残疾人士外,亦会继续采取正面的鼓励措施,包括嘉奖良好雇主、推广良好的做法及为雇主提供诱因和协助等,以促进残疾朋友的就业机会。
另一方面,我们一直十分关注法定最低工资的实施对残疾人士就业情况的影响。事实上,《最低工资条例》确立了残疾雇员与健全雇员同样受到法定最低工资的保障;《最低工资条例》更因应残疾雇员的情况,特别为残疾雇员提供可选择的生产能力评估机制,以便在残疾人士的工资保障和就业机会两者之间取得合理平衡,并尽量减低法定最低工资可能对残疾人士就业机会的影响。我们会继续密切留意最低工资的实际运作情况以及对残疾人士的影响,并且在计划运作两年后进行全面检讨。
加强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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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亦致力加强康复服务,包括住宿照顾服务、社区支援服务、日间训练及职业康复服务,学前康复服务和精神健康服务,以切合残疾人士及其照顾者的需要。过去数年,我们一直增加服务名额以应付不断增加的需求。我们知道轮候时间长,所以我们努力增加服务,改善质素。
我与各位议员一样,十分关注残疾朋友的住宿照顾服务方面的需求。事实上,我们一直按《香港康复计划方案》的策略方向,采取三管齐下的措施,除继续稳健地增加资助院舍的服务名额和支持非政府机构发展自负盈亏院舍,亦协助私营市场健康发展。
在推行方面,政府已於二○一一年十一月实施残疾人士院舍发牌制度,并推出「私营残疾人士院舍买位先导计划」,以鼓励私营残疾人士院舍提高服务水平,增加受资助宿位的供应,从而缩短服务的轮候时间,并协助市场发展更多服务选择。与此同时,我们会继续努力物色适合用地,以兴建新的残疾人士院舍,提供更多资助院舍服务名额。
此外,我们推行了多项以人为本的新服务计划。在社区支援服务方面,我们在全港设立了16间残疾人士地区支援中心,为残疾人士及其照顾者提供便捷的地区为本社区支援服务。我们亦已推行「严重残疾人士家居照顾服务先导计划」,为居於社区并正在轮候资助住宿照顾服务的严重残疾人士提供到户式的个人照顾、康复训练和护理等配套服务。
关爱基金督导委员会今早开会,通过为需要使用呼吸机的低收入肢体伤残人士提供额外资助,每月2,000至2,500元不等,这是今早最新的决定。
在精神健康服务方面,我们在全港各区设立「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一站式综合精神健康社区支援服务。
我们会继续适时检讨这些社区支援服务的运作和需求,进一步加强这些服务,让残疾人士和他们的照顾者可得到足够的支援,让残疾人士全面融入社区。
公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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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众教育方面,同样是很重要的环节,为推广《公约》的精神和核心价值,劳福局由二○○九至一○年度起,已大幅增加经费至约1,300万元,推动公众教育。
我有数个例子和大家分享。曾推行的全港性的宣传活动包括制作电视系列《没有墙的世界》、《手语随想曲》和宣传主题曲、播放政府宣传短片、编制《公约》卡通普及版册子、举办流动展览及与社会企业举办青少年生命教育计划等。
除了筹办多项全港性大型宣传活动外,我们亦增加拨款资助非政府机构和区议会筹办相关推广活动,由以往每年约100万元,增至现在每年约300万元。此外,政府亦加强公务员培训,加深公务员认识如何把《公约》精神应用於日常工作中。
检讨伤残津贴的申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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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议员建议检讨伤残津贴的申领资格。伤残津贴是公共福利金计划下每月发放的一项现金津贴,目的是协助患有严重残疾的人士应付其特别需要。由於此津贴无需供款亦无需经济审查,对象是有较大需要的严重残疾人士。
现时政府给予残疾人士而无须经济审查的资助项目,包括长者及合资格残疾人士公共交通票价优惠和残疾人士交通补助金,以及港铁给予残疾人士的票价优惠,皆同样以严重残疾为标准。
每项公共政策措施的推行,我希望大家明白,须符合其政策目标,亦须考虑对财政及其他各方面的影响。假如将伤残津贴扩大至包括残疾状况未达严重程度的人士,将涉及政策上的重大改变,我们需要小心研究对有关政策和其他残疾人士支援措施的问题,以及审慎评估对公共财政及其他各方面的影响。
有议员问及有关检讨伤残津贴制度的工作进度。正如我在本月十四日回答议员的书面提问时详细交代,社会福利署於二○○九年十一月成立了工作小组,参考申诉专员在当年十月发表的「社会福利署如何审批伤残津贴及处理上诉个案」主动调查报告中作出的建议进行检讨。工作小组为公营医院/诊所医生进行医疗评估时使用的指引、表格及检视清单,以及各部门及机构有关的申请流程,作出适当的修订和更新,确保医疗评估能一致和客观地进行,并能达到伤残津贴的政策目的。
工作小组的工作进度曾一度受一宗由一名前伤残津贴申请人提出的司法覆核个案所影响。随该个案於二○一一年七月中告一段落,工作小组随即展开余下的检讨工作,工作小组现时已基本上完成有关工作。
然而,行政长官在其竞选政纲中建议容许单肢伤残人士申领伤残津贴,而此建议会直接影响伤残津贴目前的申请资格,以及工作小组检讨结果的适用性。我们在决定如何及何时落实工作小组检讨结果前,须顾及跟进行政长官的建议所带来的影响,要一并全面考虑。这方面,我们会展开工作跟进。
长者及合资格残疾人士公共交通票价优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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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议员建议研究把长者及合资格残疾人士公共票价优惠计划(优惠计划)扩展至12岁以下残疾儿童及专线小巴。现时各主要公共交通营办商皆有为12岁以下的儿童提供票价优惠,3岁或以下的儿童可免费乘搭。尽管如此,我们现正积极研究把优惠计划扩大至12岁以下残疾程度达100%并正领取综援或伤残津贴的儿童,希望很快会有具体答案和时间表。
有关把专线小巴,即绿色小巴,纳入优惠计划的建议,政府现正持开放态度与专线小巴业界研究有关的可行性、技术和细节安排,包括专线小巴营办商向政府申领发还因实施优惠计划而少收车资的会计、核数和使用中央结算平台的安排、专线小巴收费系统的技术提升、防止滥用的可行措施等。由於目前专线小巴营办商数目相当多,当中很多属小本经营,其运作模式及财政状况各有不同,我们需要时间就上述的技术和执行细节进行详细研究及讨论。
特殊教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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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讲一讲教育方面,几位议员都有提到教育的问题。在特殊教育政策方面,政府采用「双轨制」推行特殊教育,有严重或多重残疾的学生,教育局会根据专业人士的评估和建议,在家长的同意下,转介他们入读特殊学校,以便接受加强支援服务;其他有较轻微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家长可为他们选择入读普通学校。根据《残疾歧视条例》,所有学校均有责任收录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并提供适切的支援,以协助他们发展潜能。
在学校教育方面,教育局秉持五个基本原则推动融合教育,即「及早识别」、「及早支援」、「全校参与」、「家校合作」和「跨界别协作」。在这些原则下,学校因应学生的学习需要,为他们提供最合适的学习环境与适切的调适,建构共融文化和校园。
现时香港推行「全校参与」模式的融合教育,是与全球的融合教育发展趋势一致的。为协助普通学校照顾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教育局一直为学校提供额外资源、专业支援和教师培训。在二○一一/一二学年,政府为融合教育提供的额外资源和专业支援服务的预算开支近10亿元。为学校提供的额外资源包括:「学习支援津贴」,每所学校每年可获高达100万元,「加强言语治疗津贴」,以及在各项计划下为照顾成绩稍逊学生所提供的额外教师。
在专业支援方面,除了为学校及有关学生提供各项专业支援计划及意见外,教育局会进一步扩展「校本教育心理服务」,并预期在二○一六/一七学年覆盖全港公营中、小学。在公众教育和跨界别协作方面,局方会继续透过不同的活动,加强宣传及发放资讯,以推广共融的理念。
就教师培训方面,教育局於二○○七/○八学年推出为期五年的融合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架构,让学校可以有系统地安排教师修读以照顾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为主题的基础、高级及专题课程。业界对有关的课程反应正面。教育局由二○一二/一三学年开始,继续推出三层课程供教师修读,以便学校参照教育局的指标,安排教师接受培训,以提升他们照顾有不同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专业能力。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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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缔造伤健共融社会是各位议员的期望,亦是政府的政策目标。在这方面,我们一直十分努力,亦多谢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及协助。我们会继续与立法会各位议员、康复谘询委员会、平等机会委员会、残疾人士团体、持份者、康复界和社会各界保持密切的伙伴关系,本《公约》的精神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士的权利和平等机会,协助残疾人士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和全面融入社会,从而建立关爱共融及平等互享的社会。
主席,我谨此陈辞。
完
2012年11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3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