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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缔造伤健共融社会」议案的开场发言:
主席:
我首先要多谢梁耀忠议员就「缔造伤健共融社会」提出的议案,以及六位议员,包括张超雄、王国兴、刘慧卿、陈恒镔、田北辰和郭家麒议员,提出的修订案。
首先,我要开宗明义说一说,特区政府是高度关注残疾人士的福祉的,他们绝对不是梁耀忠议员刚才形容的「被遗忘的一群」。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公约》)在二○○八年八月三十一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生效。正如《香港康复计划方案》所阐述,香港康复政策的发展方向,一直以来是以协助残疾人士发展能力,实现无障碍的环境为目标,让他们在社交生活和个人成长方面均能达致全面参与和享有平等机会,这是《公约》的基本精神和核心价值。推广及落实《公约》是持续的措施,亦是延续本港康复服务向前发展的路向。
自《公约》生效以来,政府持续增拨资源,加强为残疾人士提供的支援服务。政府有关部门投放於相关服务的整体经常性开支由二○○七至○八年度的166亿元增至二○一一至一二年度的217亿元,增幅达31%。在二○一二至一三年,有关的经常性开支进一步增加至232亿元,较二○○七至○八年度增加近40%,这在在说明我们重视改善提供给他们的服务。另一方面,为推广《公约》的精神和核心价值,劳工及福利局(劳福局)由二○○九至一○年度起,大幅增加公众教育活动的经费,因为公众教育是相当重要的,由以往的200多万元增至约1,300万元,目的就是要加强向社会大众宣扬《公约》的精神和核心价值,推动建设一个真正平等、无障碍和共融关爱的社会。
朝这个政策目标,政府各政策局和部门均清楚认识在制定政策和推行计划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公约》的规定;对残疾人士有重大影响的政策和措施,更需要适当地谘询残疾人士和持份者,订定指引以确保政策和措施能充分照顾他们的需要,让他们可全面融入社会。
事实上,在康复界,当然包括残疾人士组织,社会各界和政府多年来通力合作下,特区的康复服务多年来不断向前发展,为进一步促进和加强保障残疾人士的权益和平等机会奠立良好的基础。我们会在此坚实的基础上继续致力发展及改善我们的政策和服务。劳福局亦会继续与有关的政策局和部门保持紧密联系,不时提醒大家认真检讨所负责范畴的政策和措施,并在有需要时采取适当措施,确保遵守《公约》的规定。
主席,特区在《公约》下的首份报告已於二○一○年八月提交联合国。在拟备报告时,我们亦吸纳了社会各界於二○一○年二月至三月公众谘询期间就报告的大纲所发表的意见。在我们提交的报告中,详尽说明了香港特区为实施《公约》所采取的行政、法律及其他措施,以及所取得的进展;更记述了康复界,包括残疾人士团体及社会各界为构建平等和无障碍社会所付出的努力。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已在今年九月审议报告,并就香港特区进一步落实《公约》提出一些具体建议。劳福局正联同有关政策局和部门全面检视有关建议,并研究适当的跟进行动。我们将会就有关议题以及当局就委员会建议的初步回应,在十二月向康复谘询委员会及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汇报。我们亦将根据联合国要求,於二○一四年九月向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提交的第二份报告,汇报《公约》的实施情况,及根据首份报告的结论意见所采取的改善措施。
主席,我谨此陈辞。待听取议员就议题发表的意见后,我会作更详尽的回应。
完
2012年11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