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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四题:管制商业柴油商业车辆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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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克勤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答覆:

问题∶

  过去七年,环境保护署辖下路边空气监测站每年录得空气污染指数超过100(即空气污染达到「甚高」水平)的日数持续上升。环境局局长日前表示,为了解决这问题,当局会研究淘汰旧型号的商业柴油货车,包括参考内地及外地的做法,当柴油货车车龄达到15年便不予续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按车辆类别(包括轻型货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公共小巴、私家小巴、非专营巴士及专营巴士)及所符合的废气排放标准(即欧盟前期、一期、二期、三期和四期或以上)分项列出目前的商用车辆的数目,以及当中有多少辆车龄达到15年或以上;

(二)资助柴油商业车辆的车主更换较环保的商业车辆的计划自二○○七年推出至今,当局共收到多少宗申请,以及批出的资助总额为何;哪些类别车辆的申请数目相对较少,以及有否评估有关的原因为何;当局如何评估整个资助计划的成效;及

(三)除了考虑采用上述不予续牌的措施外,当局会否考虑提供更大的诱因(包括延长上述资助计划的推行期、调高资助额、提供低息贷款或豁免车辆首次登记税等),以鼓励业界更换更环保的商业车辆;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陈克勤议员的提问,我的回覆如下:

(一)截至二○一二年六月底,已领有牌照的柴油商业车共127,100辆,当中包括轻型货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公共小巴、私家小巴、非专营巴士及专营巴士,其中有36,800辆车龄达到15年或以上。此外,按车辆类别及废气排放标准,即欧盟前期、一期、二期、三期、四期或以上的车辆分布见附表一。

(二)政府分别在二○○七年及二○一○年推行两项资助计划鼓励车主以新商业车辆替换其欧盟前期和欧盟一期及欧盟二期柴油商业车辆。涉及欧盟前期和一期车的资助计划已于二○一○年三月底完成,政府共批出17,103宗申请,涉及的资助额约为七亿七千万元。参与计划的车辆占合资格车辆总数的29%。当中,轻型货车及重型货车的参与率较整体的参与率低,分别占合资格申请车辆的25%和24%,大约为四分之一。

  至于欧盟二期柴油商业车的资助计划,在二○一○年七月推出,将于二○一三年六月底完结。截至二○一二年十月,政府共批出3,956宗申请,涉及的资助额约为三亿四千万元。在符合资助资格的车辆当中,柴油小巴、轻型货车和重型货车的参与率分别为5%、11%和12%,相对较低。换车资助计划属自愿参与性质,车主决定更换车辆与否纯属商业和个人考虑。部分业界人士反映,运输行业近年前景不明朗,影响车主的换车意欲。此外,按车辆类别的两项资助计划的详细资料可参考附表二及三。

(三)以上两项自愿性计划的参与率偏低,正显示若要有效地加快更换旧式及高污染的柴油车辆,需要优化政策,我们需要同时采取鼓励性及管制性的策略,双管齐下。在资助方面,有意见要求提高资助额,以鼓励车主尽早更换旧车,亦有不少业界人士认为可以通过提供经济诱因,鼓励车主「注销」高污染商业车辆,俗称「劏车」,以不同优惠方便他们尽早淘汰旧车。我们会在顾及公共财政和污染者自付的原则,并衡量措施对尽快改善路边空气质素的效用下,慎重考虑业界的意见。整体来说,我们希望以市民的健康为本。

  至于管制性措施,我们曾在二○○八年十一月及二○一○年三月分别在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及其辖下的改善空气质素小组委员会会议上,建议增加旧式柴油商业车辆的牌费,但建议不获支持。虽然如此,这建议仍是一个可以考虑的方案或方向。此外,我们得悉其他地区亦有措施限制高污染车辆的使用年限,例如纽约将会在2015年将的士的车龄期限由六年收紧至五年,伦敦最近规定的士的车龄期限为15年,内地规定货车车龄不得超过15年,新加坡亦规定旅游巴士及货车的车龄期限为20年。我们正研究不同的管制性措施,审视哪些是适当而适用于香港。当然,在整个过程中我们会与运输业界及相关持份者充分沟通,希望达致一个适合香港环境的措施。



2012年11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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