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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皇发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答覆:
问题:
本港有为数不少贯穿旧区的行车天桥(例如穿过美孚新的葵涌道行车天桥、红马头围道行车天桥及天后清风街行车天桥)和快速公路,众多居於该等天桥和公路旁的居民向本人表示,他们长久以来饱受交通噪音的影响,但当局至今没有实施有效的改善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有否统计全港有多少个类似上述情况的交通噪音黑点,以及涉及的居民人数为何;
(二)当局有否定期在相关黑点测量噪音水平,以及评估其对居民健康的影响;及
(三)当局至今没有为该等行车天桥和快速公路加设隔音屏障的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在回答刘议员的问题之前,我想简述一下香港的整体交通噪音政策。
香港是一个高密度发展的地区,因为过往城市的自然发展,很多过往建筑的道路和行车天桥都是靠近甚至穿越住宅区,造成各样的环境问题,例如交通噪音。随社会的整体发展,市民对生活质素的要求亦日渐提高,我们亦会逐步建立城市规划系统和制定各项环境指标,逐步迈向长远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自八十年代中,我们在《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HKPSG)加入交通噪音标准,在规划新建道路时,有关政府部门或发展商必须确保噪音感应强的地方的噪音水平符合标准。另外自一九九八年四月起,交通噪音标准更亦纳入《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环评条例》)下的技术备忘录内,成为《环评条例》指定工程项目的法定道路交通噪音限制。所以新建的主要道路,都必须按交通噪音标准来设计。
虽然我们引入了规划标准和《环评条例》,很多过往建筑的道路和行车天桥造成的交通噪音仍然广泛影响市民。简单来说,没有简单的方法或技术可以把香港的整体交通噪音水平快速地降低下来。为尽可能纾减现有道路噪音对邻近居民的影响,政府在二○○○年开始引入政策,在切实可行和资源许可的情况下,研究如何在交通噪音水平超逾七十分贝(A)L10(1小时)的现有道路(包括贯穿旧区的行车天桥和快速公路)加建隔音屏障和隔音罩,或使用低噪音物料重铺路面,减少噪音影响。
现有路段可否加建隔音屏障和隔音罩,除交通噪音水平和资源分配外,技术可行性是必要考虑条件,当中必须考虑的准则包括:
一、隔音屏障或隔音罩会否阻塞紧急通道或妨碍救火工作;
二、隔音屏障或隔音罩会否影响道路安全或阻碍行人和车辆进出;及
三、是否有足够空间及结构承托力(适用於天桥)加建隔音屏障或隔音罩。
自二○○一年开始,政府已按以上政策在本港十七个现有路段进行加建隔音屏障工程,其中八个路段的加建工程已完成,其余九段的隔音屏障正在兴建中。只是由於种种客观条件限制,绝大多数的现有道路和天桥在加建隔音屏障或隔音罩都有很大难度;通常没有足够空间及结构承托力是最常见的原因。
使用低噪音物料重铺路面是另一种减少噪音的方式,只是使用低噪音物料时,必须要考虑有关道路具体的交通情况,和使用的车辆种类等。因为在斜路或是很多重型车辆起步或刹停的地点使用这些物料,会导致路面快速损毁,反而造成更大噪音。政府已经选取二十一个合适高速公路路段(车速限制为时速七十公里或以上)重铺低噪音物料,减音成效可达五分贝(A)。此外,我们再拣选了九十多个地区性路段,测试低噪音铺路物料的减音及工程效益。至今,我们已完成了五十九个地区性路段的铺设工程,减音成效亦可达二分贝(A)。
就刘议员的提问,我回覆如下:
(一)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评估,全港约有十四个地点的交通噪音情况类似美孚新的葵涌道行车天桥、红马头围道行车天桥(即东九龙走廊)及天后清风街行车天桥,估计涉及的居民约有十万。这些地点位置和可否加建隔音屏障或隔音罩及使用低噪音物料的详情已详列於附表。
(二) 环保署是利用交通流量数据(例如汽车流量、车速及重型车辆比例等)为本港主要道路作出交通噪音评估,所以无需在广泛地点作出量度。至於对居民的影响,交通噪音会引致烦扰和干扰睡眠,但国际上仍没有研究显示交通噪音会导致其他健康问题。
(三) 附表详细列出了每一个地点未能设置隔音屏障或隔音罩的原因。总的来说,环保署已多次邀请路政署探讨在这些地点加设隔音设施的可行性。但由於该等行车天桥均在多年以前建成,约三十年以上,不能承受加建隔音屏障或隔音罩所带来的额外负荷,行车天桥沿线的空间也无法容纳新的独立构筑物来竖立隔音屏障。此外,很多地点如设置隔音屏障或隔音罩亦会影响到消防救援方面工作,因而不能加设隔音屏障或隔音罩。
至於使用低噪音物料,例如太子道、清风街和山道天桥等,因为路面交通、斜度或弯度等原因而不适合铺设低噪音路面外,路政署已在很多地方包括葵涌道行车天桥、东九龙走廊及其他旧区内的合适的路段,铺设了低噪音物料以缓解交通噪音。该署会定期重铺路面,并留意路面的情况,为损坏了的路面进行维修,把交通噪音减至最低。
虽然交通噪音问题没有简单快捷的解决方法,政府明白市民关注道路交通噪音问题。向前看,我们会继续从多方面手防止道路交通噪音问题,透过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估,要求新发展区、大规模发展计划和新建道路采取最适当的噪音缓解措施,避免制造新的噪音问题,令香港迈向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我们亦会透过法定车辆噪音标准,及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继续留意市场上有没有新技术,以尽量减少交通噪音对居民造成的影响。
完
2012年11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