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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手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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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慧卿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数位有听觉障碍(听障)的市民透过本人的办事处促请当局协助听障人士融入社会,令他们享有与其他市民同样的基本权利。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会否考虑将手语列为法定语言;

(二)是否知悉,全港现时有多少个具专业资格的手语翻译员;厘定手语翻译员的专业资格的准则为何;有否计划训练更多手语翻译员;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有否计划增加资助提供手语翻译的服务,或向听障人士发放聘用手语翻译员的津贴;若否,原因为何;

(四)有否计划推行手语及口语双语教育模式,供听障学童选择;若否,原因为何;

(五)曾否要求各电视台在其节目中加入手语和字幕,令听障人士也可以欣赏电视节目;会否考虑在电视台的发牌条件中加入规定,某些电视节目须提供手语和字幕;及

(六)有否评估政府协助听障人士克服听障问题所采取的措施与其他国际大都会如何比较?

答覆:

主席:

  为残疾人士建立一个无障碍的环境,促进无障碍沟通,让他们可全面融入社会,是政府一贯的政策目标。因此,我们致力采取适当措施方便残疾人士,包括便利听障人士以手语或其他方式与他人沟通。

  根据政府统计处于二○○八年发表的残疾人士及长期病患者的全港性统计调查报告,全港约有92 200名听觉有困难的人士,当中约8 600人(9.3%)表示已完全失聪;而其余约九成的听障人士(包括一些需配戴特别助听器的人士),一般均可透过剩余听力以口语或其他方式与人沟通。虽然有少部份听障人士只能以手语沟通,但不少听障人士团体和服务机构表示,适当地以手语、口语和其他方式配合运用,可让听障人士更有效地学习和沟通。

  就刘慧卿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为推广使用手语和促进共融,劳工及福利局(劳福局)在康复谘询委员会下成立了工作小组,就如何推广手语向政府提供意见,成员包括康复谘询委员会委员、听障人士、手语翻译员、康复界非政府机构代表及教育界代表。相关的政府政策局及部门代表亦会按需要出席会议参与讨论。

  工作小组总结各持分者的意见后,认为现阶段以推广手语为首要工作,使易于学习的基础手语普及化,以助手语发展。待本地手语约定俗成,演化出一套通用的手语后,再探讨是否把手语列为法定语言。

(二)及(三)为强化听障人士与他人沟通,一些由社会福利署(社署)资助的残疾人士社交及康乐中心和两间听觉受损人士综合服务中心,均有举办手语训练课程和提供手语翻译服务,以协助听觉受损人士与听觉健全人士沟通。所提供的手语翻译服务包括为听觉受损人士在求职面试、法庭聆讯、结婚典礼和求诊就医等场合,提供翻译服务。社署会继续留意手语训练课程及翻译服务的使用情况及服务成效,适时地检视相关资源的运用。

  此外,香港社会服务联会和香港复康联会曾推行为期三年的手语翻译员资格评核计划,成绩优异的学员更获推荐予法庭提供服务。有关机构现正计划与听障服务机构合作筹办专业手语翻译证书课程,以培训更多具质素的手语翻译员,提升手语翻译服务的专业水平。上文(一)提及的康复谘询委员会下的工作小组亦会继续探讨手语导师训练、手语翻译员的培训与认证、手语翻译服务的质素等课题。

  政府亦努力推广学习手语。劳福局一直有拨款资助听障服务机构和自助组织制作手语训练和自学教材,包括透过电脑或手机应用程式提供学习手语的辅助工具,编制手语学习卡和教材套,以及建立香港手语浏览器等。劳福局亦资助这些机构举办多元化的公众教育活动,例如香港聋人节、手语工作坊、手语翻译比赛、手语展览和嘉年华会等,藉以加强公众对手语的认识,促进聋健共融。

(四)一般而言,适合入读普通学校的听障学生,听力受损程度相对较轻,他们在配戴助听仪器后,听力接收能力已有一定的提升,故他们一般都能够透过口语跟教师和同辈沟通。普通学校的教师在日常教学或与学生沟通时会采用口语协助听障学生利用剩余听力学习学科知识,教师亦会运用视觉策略及利用环境提示、身体语言、文字及手势等,提升学生的理解与学习效能。

  至于有严重或深度听障或未有足够言语能力建构知识的听障学生,他们会入读听障儿童学校。听障儿童学校聘有健听教师、听障教师和听障教学助理,听障教师会以手语授课,健听教师则会口语手语并用,并辅以视觉策略等进行教学活动,如有需要,听障教学助理会以手语传达教师的讲课内容,以提升学生的理解和学习效能;而学校举行的其他活动亦会安排即时手语传译。

  虽然世界各地对研究听障学生的教学模式(例如:口语、手语、手口语、双语双文化及手语双语共融教育等)有近二百年的历史,但至今仍未能确定哪一种模式最为有效。因此,目前世界各地均按其情况选用合适的教学模式。就有关听障学生的教学模式,教育局会留意国际的发展,并听取各持分者的意见,以协助学校更有效地照顾听障学生的教育需要。

(五)政府了解听障人士对社会资讯方面的需要,因此现有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的条款已规定,两间免费电视台必须为所有在中英文台播放的新闻、时事节目、天气报告和紧急公告提供字幕。此外,两间免费电视台也必须于晚上七时至十一时,在广东话频道播放的所有节目提供中文字幕,以及每星期在英语频道至少两小时以青少年为对象并具教育意义的节目,提供英文字幕。

  前广播事务管理局,即现时通讯事务管理局的前身,于二○一○年就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进行中期检讨后,指令两间免费电视台须逐步加强字幕服务,以照顾听障人士的需求。两间免费电视台已自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为其粤语频道内播放的所有戏剧节目提供中文字幕。两间免费电视台亦须于二○一二年年底前,为其英语频道内晚上八时至十一时三十分播放的所有节目提供英文字幕。

  除此以外,香港电台近年亦开始制作一些设有手语翻译的节目,例如现正播放的《时事摘录》及《识多一点点》,都配备详细的字幕及手语翻译,方便听障人士收看。

  为了照顾听障人士的需要,两间免费电视台已根据其牌照条款逐步提升字幕服务。至于手语翻译,由于电视台提供有关服务会存在一定技术困难,当局希望先让电视台根据个别节目的运作模式,以自愿形式提供手语翻译服务,为听障观众带来另一接收资讯的途径。

(六)我们一直密切留意国际上的相关发展,参考外地的经验,持续推动香港康复服务(包括对听障人士的支援)向前发展。例如上文提及康复谘询委员会下的工作小组于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举办了交流会,国际知名学者Marc Marschark教授和世界聋人联合会主席Markku Jokinen先生应邀来港分享国际在推广手语方面的经验。

  教育局亦不时派员参与有关特殊教育(包括听障)的国际会议、探访有关机构及学校,和邀请国际学者来港分享及讨论,从而了解不同国家及地区的特殊教育发展,以优化香港的特殊教育支援及服务。



2012年11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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