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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政府宣传短片及报章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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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家洛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会财务委员会(财委会)尚未批准有关「长者生活津贴」的拨款申请,但政府最近已於电子媒体播放宣传短片,介绍长者生活津贴的申领资格及查询热线等详情。而政府尚未就新界东北新发展区计划作出最后定案,但最近已於电子媒体播放宣传短片,宣传该计划为香港人提供安居乐业的空间。此外,政府亦在报章刊登全版广告,简述当局会以过渡性的措施,纾缓升中学生人口短暂下降再回升的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两个项目的宣传短片至今的播放时数分别是多少;该等数字与同期的其他项目的政府宣传短片播放时数如何比较,以及占同期所有政府宣传短片播放总时数的百分比;

(二)鉴於有市民向本人反映,政府的一贯做法是只会在政策或措施落实后才播放有关详情的宣传短片,政府是否已改变该做法;若是,改变的详情和原因是什么;若否,在现阶段播放上述宣传短片的理据是什么;

(三)有否考虑在财委会仍正在审议关於长者生活津贴的拨款申请时播放有关的宣传短片,会否令人觉得政府企图借助民意影响立法会,以及会否对行政立法关系造成冲击;若有考虑到该等情况,政府仍然作出该安排的原因是什么;若没有考虑,原因是什么;及

(四)政府在报章刊登上述广告的理据是什么,以及开支是多少;过去五年,政府有否为说明政府政策而在报章刊登广告;若有,详情和开支是什么?
 
答覆:

主席:

  就陈家洛议员质询的四个部分,答覆如下:

(一)长者生活津贴的电视宣传短片在十月十九日首播,而新界东北新发展区的两套电视宣传短片,则分别在十月二十四日及十一月七日推出。这三套短片目前仍在本港五间电视台共37条频道中播放。

  长者生活津贴的宣传短片从首播日起,平均每日在每条电视频道播放约2.1次;而两套有关新界东北新发展区的短片,则平均每日在每条电视频道播出2.6次。这三套短片播放期间,共有160多套涉及逾60项不同课题的电视宣传短片同时获编排播映。

  以百分比表示,长者生活津贴及两套有关新界东北新发展区的短片,分别占同期全部电视免费广播时间约6.5%及8%,或分别占过去12个月全部电视免费广播时间约0.53%及0.55%。鉴於两项议题均广受关注,并属政府施政优次表中的重要项目,以上播放时间的分配十分合理。

  过去一个月曝光率大致相约的其他电视宣传短片,包括2013施政报告及2013-14财政预算案公众谘询,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推出的强积金雇员自选安排的短片。

(二)政府一向通过多种宣传途径,让公众了解政府的政策、措施或广大市民关注的事项。由於电视宣传短片、电台宣传声带及报章特刊接触社会层面广泛,故是政府经常采用的途径。

  在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宣传或宣传的规模时,各决策局和政府部门会考虑下列因素:是否符合公众利益;是否涉及大众关注的事项;及是否直接关乎政府政策或施政目标。

  质询所提及的三个课题 ─ 即长者生活津贴、新界东北新发展区和配合升中人口下降的措施,全部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不仅关乎政府政策目标,更牵涉资源分配。因此,政府透过电视、电台和报章媒介让市民了解这些课题,是适当的做法。

  长者生活津贴和新界东北新发展区已引起不少评论和公众议论,政府有责任就这两个课题向社会清楚解释政策目标,以确保市民充分明白政策建议背后的理据、可带来的得益,以及建议的重点。

(三)我们认为向公众介绍政府建议的措施,不会对政府当局与立法会的关系带来负面影响。

(四)教育局制作报章特刊,旨在向持分者和公众解释因应升中学生数目於未来数年将短暂下降的情况,和教育局建议的一篮子纾缓措施。这并非政府首次透过报章特刊或广告解释其政策和措施。当局以往也曾在报章上就其他课题安排特刊。

  透过报章特刊作宣传一般由个别决策局及部门安排,而不是集中处理。报章特刊价格随不同报章而异,相关费用亦由各有关政策局的经常开支拨出。我们没有统计过去五年所有决策局及部门在报章刊登广告的开支详情。



2012年11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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