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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发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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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十一月十九日)发表以下声明:

  「我的代表律师今日(十一月十九日)已向高等法院申请剔除何俊仁先生在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就CACV236和249/2012的待决诉讼。有关待决诉讼是因应法官林文瀚就何俊仁的选举呈请法律程序作出的判决而提出的。

  我的代表律师建议在所有法律程序完全结束前,我不应就山顶寓所的事宜作出评论。因此,在高等法院批准剔除待决诉讼后,我会立即全面交代有关事宜。」



2012年11月1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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