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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探讨改革刑事司法制度(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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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七十多名本地和海外的法律专业人士及司法人员,参与了今日(十一月十七日)举行的「二○一二年刑事法律研讨会」,探讨如何优化香港的刑事司法制度。

  该研讨会由律政司刑事检控科举办,目的在检视香港整体的刑事司法制度,以研究重要的课题及改革范畴。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在致辞时表示,法治及司法独立是香港的核心价值。

  他说:「根据基本法,香港是一个保持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享有包括终审权的独立司法权。香港市民及其他人士的权利及自由受基本法、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及相关的法例保障。」

  「至於刑事司法,我们一直以确立公平及有效的制度为目标,并要在保障人权及保护市民免受罪案侵害两者间取得适当的平衡。」

  「加强刑事司法的管理是我们恒常的承诺。律政司会致力确保香港的刑事司法制度会适当地发展,以迎合社会不断转变的需要。」

  刑事检控专员薛伟成资深大律师表示,香港是一个现代化的国际城市,拥有以普通法为基础的法律制度,备受尊崇。市民期待具透明度、公平的和有效率的刑事司法制度。

  薛伟成补充说,研讨会就广泛的议题作出了深入讨论,探索在刑事司法制度不同层面可以推行改革的地方。

  今日的研讨会探讨了四个议题,分别为适时、有效率和公平的刑事司法;刑法和法规的改革;寻求公义的上诉程序;及公平的检控和审讯。

  英格兰及威尔斯的刑法和证据法律专员David Ormerod教授在研讨会上发表专题演讲。其他知名的讲者和与会者包括新西兰最高法院法官Susan Glazebrook、英格兰及威尔斯的Anthony Hooper、汶莱总检察长Datin Seri Paduka Hajah Hayati、斐济总检察长Christopher Pryde、新加坡总检察官Aedit Abdullah资深大律师,以及毛里求斯国家律师Kesri Soochit。



2012年11月17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5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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