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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采取行动打击不法放债活动拘捕十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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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调查科人员昨日(十一月十三日)联同港岛、西九龙、东九龙、新界南及新界北总区刑事部人员展开一项代号「主轴」的行动,打击有关放债的违法行为。

  行动中,人员共搜查全港六间中介公司,并拘捕年龄介乎二十一至五十岁的十二男一女,其中四名被捕男子相信有黑社会背景。另外,警方亦检获七台电脑、一批借贷文件、二百多个易拉架及多幅宣传横额。

  调查显示,受害人因街上派发的宣传单张或摆放的易拉架而被诱使向无牌的放债公司及中介公司借贷,而一些中介公司串通借贷公司收取不合理的手续费或担保费,变相收取超过法定利息,令受害人所得的款项远低於预期。

  被捕人士分别涉嫌无牌照经营放债人业务、向借款人或拟借款人要求或收受任何酬金或报酬及违反对放债广告的限制等。他们稍后将获准保释候查。

  香港法例第一六三章《放债人条例》规定贷款利率上限为每年百分之六十,并对无牌照经营放债人业务及放债广告有所规管。任何人违反有关条例,最高可被处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放债人牌照持有人亦可被吊销牌照。

  警方提醒市民,切勿轻易相信贷款广告。市民如需借贷,应向银行或合法的财务公司借贷,而所有合法的财务公司均有一个放债人牌照号码,并会清楚列明在有关文件或宣传品上以作参考。

警察公共关科新闻公布第二百七十七号



2012年11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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