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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五题:户外帐篷僭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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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十四日)立法会会议上刘慧卿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最近有报道指出,红戛都会海逸酒店的花园平台上有一个面积三千平方的布料帐篷僭建物,供摆设酒席及举行会议之用。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调查上述的怀疑僭建事件;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以往三年,当局曾处理涉及户外帐篷僭建物的个案详情(包括日期、地点、僭建物所在的建筑物的名称、有关人士被裁定违反了哪些法例条文和被施加什么惩处);

(三)以往三年,当局接获涉及户外帐篷僭建物的投诉但没有处理的个案详情(包括日期、地点、僭建物所在的建筑物的名称和不处理的原因);及

(四)采取了什么措施防止这类僭建事件再次发生?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重视楼宇安全的问题,并在二○一○年底宣布采用一套多管齐下的全面方法加强本港楼宇安全。有关措施涵盖立法、执法、对业主的支援和协助,以及宣传和公众教育。在执法方面,屋宇署已由二○一一年四月起推行经修订的僭建物执法政策,把须优先取缔的僭建物的范围扩大至包括私人楼宇天台、平台、天井/庭院、巷里的僭建物,不论有关僭建物对公众安全是否构成风险或是否新建。为此,由二○一一年四月开始,屋宇署亦展开一项大规模行动,每年巡查五百幢目标楼宇,就这些须优先取缔的僭建物,包括任何属僭建物的户外帐篷,采取执法行动。此外,屋宇署亦积极跟进市民就僭建物的举报,并根据《建筑物条例》(第123章)的规定及现行的执法政策采取适当行动。

  就问题的四个部分,我的答覆如下:

(一)屋宇署於早前接获市民举报,指红戛都会海逸酒店L7楼平台怀疑有僭建物。该署经调查后发现上址平台有一个僭建帐篷,面积大约三千平方。根据现行对僭建物的执法政策,该僭建物属须优先取缔类别,屋宇署遂根据既定程序於本年五月先发出劝喻信予上址业主,敦促其尽快自行安排清拆工程,纠正违例情况。该署人员於本年十月二十九日再到上址视察,确认有关僭建物已被拆除。

(二)及(三)就每宗僭建物的举报,屋宇署均会按既定程序跟进,并根据《建筑物条例》的规定及现行对僭建物的执法政策处理。屋宇署并没有就该署处理的僭建物中特别将户外帐篷分别统计。

(四)如上所述,屋宇署由二○一一年四月起已修订僭建物的执法政策,扩大须优先取缔的僭建物的涵盖范围,把位於楼宇天台、平台、天井/庭院及后巷的僭建物包括在内,以进一步解决楼宇外部的僭建物问题。根据经修订的僭建物执法政策,位於平台上的僭建帐篷是属於须优先取缔类别,若收到市民举报并调查属实,屋宇署会先向有关业主发出劝喻信,敦促其尽快自行就僭建物安排清拆工程,并会按序向有关僭建物的业主发出清拆令。



2012年11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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