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十八题:小贩管理政策
*************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钟树根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徖生局局长高永文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人近期接获不少港岛东区的固定摊档持牌小贩求助,指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辖下小贩管理队(贩管队)的个别成员在执法时不单态度恶劣,而且尺度时宽时紧,一些小贩被针对而另一些则被纵容。因此,小贩与贩管队人员之间不时发生冲突,而每当出现冲突时,有关小贩往往因缺乏第三方证人而「有冤无路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当局收到多少宗贩管队成员涉嫌贪污的投诉,当中多少宗已转交廉政公署跟进,以及定罪个案数目为何;

(二)食环署辖下环境徖生部有否设立监察贩管队成员执法的机制(例如派遣便装管理人员暗中监视有否个别小贩被针对的情况),以确保贩管队成员执法时不偏不倚;

(三)食环署有否为贩管队成员提供定期培训,以确保他们的服务质素和态度良好;

(四)鉴於食环署早前一份公众谘询结果的文件中表示,该署已弹性处理小贩在营业时间将货物摆放出核准摊档范围以外摆卖的情况,当局去年,有对将货品放置在摊位界线以外的小贩提出检控;若有,被检控的小贩数目为何;

(五)食环署会否改善小贩管理政策,以改善露天摊档小贩的营商环境?

答覆:

主席:

  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小贩事务队是一支主要负责管制街头摆卖活动的执法队伍。他们的职责包括管理持牌小贩的贩卖活动,并就非法摆卖采取执法行动。

  小贩事务队人员是公务员,必须遵守政府《公务员守则》的规定,本坚守法治、诚实可信、廉洁守正、行事客观、不偏不倚等基本信念履行其职责。食环署的《小贩管理工作守则》亦载有训令,清楚订明小贩事务队人员的纪律训练、各项规例及程序事宜,并规定队员须严格遵守。如小贩事务队人员违反纪律准则,食环署会按照《公务员事务规例》及该署的既定程序处理。

  我现就问题各部分回覆如下:

(一)过去三年(二○○九年至二○一一年),食环署共接获30宗有关小贩事务队人员涉嫌贪污的投诉。所有个案均转交廉政公署调查,当中并无涉及贪污的检控个案。

(二)食环署有内部审核制度,以监察小贩事务队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否违反纪律或行为不检。有关制度清楚列明各级小贩管理人员应如何监察其属下小贩事务队人员的工作,包括所须进行的实地督导及查核的次数。如接获有关投诉,署方的「服务质素检定组」会以独立、客观和公正的方式,作出跟进调查。而有关的「服务质素检定组」在有需要时,亦会派出便装人员巡察前线职员的执勤工作。

(三)根据食环署小贩管理训令,前线执法人员在任何时间都应以礼待人和以积极态度服务市民。食环署一直重视各前线执法人员的操守及服务质素,并提供全面培训,确保他们具备专业知识,懂得以正确的态度来执行职务。为此,该署定期为各级小贩管理人员提供一系列的相关培训,包括举办客户服务及投诉处理工作坊、个人效能工作坊、多元化管理(平等机会)讲座及「持廉守正」(廉洁及诚信)讲座等。另外,食环署亦定期邀请不同的服务机构及专家分享经验和心得,以进一步加强各级小贩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

(四)现时全港约有6 300个固定摊档。由二○一一年十月一日至二○一二年九月三十日为止,食环署就持牌固定摊档小贩将货物摆放於核准范围以外而造成阻塞的违例情况共提出4 545宗检控,其中1 838宗是在下半年(即四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提出的。

(五)政府一贯的小贩管理政策,是在容许合法的小贩活动和提供合理的营商环境,与维持环境徖生、保障市民的安全和免受滋扰之间取得适当平衡。

  为与各持分者建立伙伴合作关系,食环署已於各小贩区成立小贩管理谘询委员会,成员包括持牌小贩代表、相关的区议员和地区防火委员会成员。小贩管理谘询委员会将提供双向的沟通平台,让食环署的地区人员可与上述人士讨论小贩区的日常管理、规管和安全事宜,同时鼓励档贩自律,采用良好的作业方式。



2012年11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3分

列印此页